[发明专利]电梯用安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45786.3 | 申请日: | 2009-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161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2 |
发明(设计)人: | 丸山直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6B5/04 | 分类号: | B66B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陈坚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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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安全装置 | ||
1.一种电梯用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梯用安全装置具备:
旋转体,所述旋转体伴随轿厢的升降而旋转;
旋转体停止机构,所述旋转体停止机构机械地使所述旋转体的旋转停止;
紧急停止单元,所述紧急停止单元通过使所述旋转体的旋转停止而使所述轿厢紧急停止;
致动器,所述致动器具有可动件和电磁铁,所述可动件能够在通常位置和用于使所述旋转体停止机构进行动作的停止位置之间移位,所述电磁铁通过被通电来将所述可动件保持于通常位置;以及
停止动作传递机构,所述停止动作传递机构通过切断对所述电磁铁的通电,来使所述可动件从通常位置移位到停止位置,并且使所述旋转体停止机构进行动作,从而使所述旋转体停止,
所述停止动作传递机构在使所述可动件移位到停止位置后,伴随着所述旋转体的旋转而使所述可动件向通常位置侧复原,直到所述旋转体停止为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用安全装置,其中,
所述可动件形成为能够在通常位置和停止位置之间向上下方向移位,
所述停止动作传递机构利用所述可动件的自重来使所述可动件向通常位置侧复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用安全装置,其中,
所述停止动作传递机构具有:
卡合盘,所述卡合盘与所述旋转体同轴地设置,该卡合盘能够相对于所述旋转体旋转,并且该卡合盘的直径比所述旋转体的直径小,该卡合盘在通常时与所述旋转体一体地旋转;
卡合盘停止机构,所述卡合盘停止机构机械地使所述卡合盘的旋转停止;以及
联动机构,在所述卡合盘的旋转通过所述卡合盘停止机构而停止时,所述联动机构与所述旋转体相对于所述卡合盘的相对旋转联动地使所述旋转体停止机构进行动作,从而使所述旋转体停止,
所述联动机构具有主棘轮,所述主棘轮与所述旋转体同轴地设置,并且该主棘轮通过旋转而使所述旋转体停止机构进行动作,
所述卡合盘停止机构具有卡定臂,所述卡定臂以能够转动的方式设于所述主棘轮的侧面,并且该卡定臂设有止动部,所述止动部通过与所述卡合盘卡合从而使所述卡合盘的旋转停止,
借助所述主棘轮的旋转使所述卡定臂移位,由此使所述可动件向通常位置侧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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