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柳枝稷生物学防范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47101.9 | 申请日: | 2009-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242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发明(设计)人: | 彼得.N.玛西亚;迈克尔.F.波特雷科;戴维.V.唐 | 申请(专利权)人: | 希尔雷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N15/09 | 分类号: | C12N15/09;A01H1/00;C12N15/29;C07K14/41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闵丹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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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柳枝 生物学 防范 | ||
1.一种用于生成柳枝稷种子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杂交在传粉方面接近多个第二柳枝稷植物处种植的多个第一柳枝稷植物,
所述第一植物包含第一外源核酸,所述第一核酸包含与植物不育序列可操作连接的转录因子激活序列,其中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对于所述第一外源核酸是纯合的,
所述第二植物包含第二外源核酸,其包含与结合所述激活序列的转录因子的编码序列可操作连接的调节区,其中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对于所述第二外源核酸是纯合的,
其中所述多个第一柳枝稷植物和/或所述多个第二柳枝稷植物是克隆繁殖性植物;以及
b)收集在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和/或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上形成的F1种子,其中自所述F1种子种植的F1柳枝稷植物表达所述植物不育序列,而且是不育的。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是克隆繁殖性植物,而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是遗传异质性植物群体。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是克隆繁殖性植物,并且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是克隆繁殖性植物。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是异质性植物群体,而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是克隆繁殖性植物。
5.权利要求2或3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克隆繁殖性柳枝稷植物是四倍体植物,而且展现出小于0.3%的平均自交亲和性百分比。
6.权利要求2或3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克隆繁殖性柳枝稷植物是八倍体植物,而且展现出小于1.3%的平均自交亲和性百分比。
7.权利要求3或4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克隆繁殖性柳枝稷植物是四倍体植物,而且展现出小于0.3%的平均自交亲和性百分比。
8.权利要求3或4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克隆繁殖性柳枝稷植物是八倍体植物,而且展现出小于1.3%的自交亲和性百分比。
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种子收集自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和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两者。
10.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F1植物生成平均每株植物小于0.5个能育种子。
11.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F1植物不能生成雄配子和雌配子。
12.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F1植物不能生成雄配子。
13.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F1植物不能生成雌配子。
1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和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间的平均杂交性百分比是约69%至约95%。
15.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和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是四倍体,是低地生态型的,而且具有约80%至约95%的平均杂交性百分比。
16.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和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具有约86%至约91%的平均杂交性百分比。
17.权利要求2、3或4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展现出紧密的花序,而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展现出散开的花序。
18.权利要求2、3或4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展现出一致的开花时间,而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展现出不一致的开花时间。
19.权利要求2、3或4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展现出紧密的花序,而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展现出散开的花序。
20.权利要求2、3或4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展现出一致的开花时间,而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展现出不一致的开花时间。
21.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相对于收集自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的种子,收集自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的种子具有统计上显著升高的平均种子重量。
22.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相对于自所述第一柳枝稷植物收集的种子,自所述第二柳枝稷植物收集的种子具有统计上显著升高的平均种子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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