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体液中IFI 16的检测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49484.3 | 申请日: | 2009-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460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16 |
发明(设计)人: | M·蒙蒂尼;S·兰朵夫;M·加瑞吉奥;S·科斯塔;E·米瑞格利亚;F·古格里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NOTO药物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564 | 分类号: | G01N33/56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刘晓东 |
地址: | 意大利*** | 国省代码: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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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体液 ifi 16 检测 | ||
1.用于测定样品中的细胞外干扰素可诱导蛋白16(IFI16)的体外方法。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是体液样品,例如血液、血浆或血清、或组织样品上清液或细胞培养物样品上清液。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测定包括:
(a)令样品接触特异结合IFI 16的至少一种受体,和
(b)检测所述受体与IFI 16的特异结合。
4.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样品与特异结合IFI 16的至少两种受体接触,其中一种受体是可检测的受体,而另一种受体被固定于固相上或者携带固相结合基团。
5.权利要求3或4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种受体是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
6.权利要求4或5的方法,其中所述可检测受体携带可检测的标记基团,例如酶促的、荧光的、放射性的或核酸标记基团。
7.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是人样品。
8.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细胞外IFI 16的存在和/或量增加指示病理状况。
9.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细胞外IFI 16的存在和/或量增加指示自身免疫疾病和/或炎性疾病。
10.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自身免疫疾病选自系统性硬化症(SSc),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和口眼干燥综合症(SjS)。
11.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疾病选自类风湿性关节炎。
12.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细胞外IFI 16的存在和/或量增加指示感染性疾病。
13.权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感染性疾病是HCV感染。
14.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测定至少一种另外的诊断标志物。
15.权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另外的诊断标志物是抗-IFI 16-自身抗体。
16.用于诊断用途的试剂盒,其中包含:
(i)至少一种特异结合IFI 16的受体,以及
(ii)另外的试剂盒组分,例如缓冲剂、盐、试剂和/或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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