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方法和通信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51078.0 | 申请日: | 2009-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577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发明(设计)人: | 小出阳平;吉泽谦辅;浦部嘉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L12/403 | 分类号: | H04L12/403;H04B3/5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邸万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方法 设备 | ||
1.一种用于在多个共享通信带的通信设备之间执行通信的通信方法,包括:
第一步骤,在第一时段期间传送通知信号,以通知用于仲裁能够在接在所述第一时段之后的第二时段期间执行数据传送的通信设备的信息;以及
第二步骤,在分配给从能够基于在所述第一时段期间传送的通知信号在所述第二时段期间执行数据传送的通信设备传送的数据的所述第二时段中的特定时段中,从所述通信设备传送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方法,包括:
第三步骤,根据包含在所述第二时段期间传送的数据的通信介质的流量状况,由连接至所述通信介质的通信设备的控制单元在所述第一时段中改变所述通知信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方法,在所述第三步骤中,依据在包括能够在所述第二时段中执行数据传送的通信设备的通信设备的传送缓冲器中存储的数据量以及根据数据的数据类型而预先确定的优先级,在所述第一时段中改变所述通知信号,其中,将所述数据量确定为所述通信介质的流量状况。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信方法,使用指示数据或通信设备的优先级的优先级组,用于将能够在所述第二时段期间执行数据传送的通信设备进行分类;
所述第一时段中的通知信号分别包括用于通知分配给从通信设备传送的数据或通信设备自身的优先级组的信息;以及
在在所述第一时段期间传送所述通知信号的通信设备之中,将具有高优先级的优先级组的通信设备设置为能够在所述第二时段中传送数据。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信方法,使用指示数据或通信设备的优先级的优先级组,用于将能够在所述第二时段期间执行数据传送的通信设备进行分类;
使用用于划分所述第二时段的时隙作为所述第二时段中的特定时段,并且将时隙分配给每个优先级组的数据或通信设备,对时隙分别施加时隙ID;以及
当在所述第二时段期间未检测到已经传送的另一信号时,能够在所述第二步骤中在所述第二时段期间执行数据传送的通信设备在所述第二时段中传送数据,或者在对所述通信设备自身的数据分配的时隙ID的时段中传送数据。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信方法,还包括:
第四步骤,在未从能够在所述第二时段期间执行数据传送的通信设备传送数据的情况下,并且当未检测到已经在仲裁时段传送的另一信号时,在接在所述第二时段之后的第三时段期间从所述通信设备传送数据。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信方法,所述通信设备的控制单元将所述数据和所述通信设备分配到每个优先级组中的时隙,
所述通信方法还包括步骤:
通过在每个预定时段传送通知帧,而将时隙分配信息分别通知给通信设备,所述时隙分配信息指示所述数据和所述通信设备向每个优先级组中的时隙的分配。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通信方法,所述通信设备检测来自所述通信设备自身的传送信号;以及
所述通信设备的控制单元根据通过检测所述传送信号而确定的所述通信介质中的流量状况,改变所述数据和所述通信设备向每个优先级组中的时隙的分配,并传送更新的时隙信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通信方法,当所述通信设备的传送缓冲器中存储的数据量为预定值或更多时,所述控制单元将对应数据和对应通信设备所属的优先级组的分配变更至具有更高优先级的另一优先级组,其中,所述数据量用作所述通信介质的流量状况。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通信方法,当所述通信设备的传送缓冲器中存储的数据量小于预定值时,所述控制单元将对应数据和对应通信设备所属的优先级组的分配变更至具有更低优先级的另一优先级组,其中,所述数据量用作所述通信介质的流量状况。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通信方法,所述通信介质的流量状况依赖于在所述第一时段和所述第二时段中是否存在传送数据,并且,当在预定时段内未检测到关于分配至每个优先级组中的时隙的数据和通信设备的传送数据时,所述控制单元释放对应的时隙。
12.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通信方法,当检测到未分配至每个优先级组中的时隙的传送数据时,所述控制单元依据数据的源信息确定优先级组;以及
当可以将所述传送数据分配至所确定的优先级组时,所述控制单元将所述数据和传送所述数据的通信设备分配至所确定的优先级组中未占用的时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51078.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