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终端设备、操作通知方法和操作通知程序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52132.3 | 申请日: | 2009-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652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发明(设计)人: | 青池彻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F3/048 | 分类号: | G06F3/048;G06F3/041;H04M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宋鹤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终端设备 操作 通知 方法 程序 | ||
1.一种移动终端设备,包括:
输入感测装置,用于在感测到对输入设备的操作时输出操作信号;
操作判定装置,用于在所述输入感测装置输出操作信号的时段不短于预定时段的情况下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并且在所述输入感测装置输出操作信号的时段短于所述预定时段的情况下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以及
用户通知装置,用于依据所述操作判定装置是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还是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通过改变通知装置的操作模式来以不同的模式执行通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设备,其中所述通知装置是振动设备,并且
所述用户通知装置依据所述操作判定装置是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还是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来改变所述振动设备的振动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终端设备,其中所述通知装置是振动设备,并且
所述用户通知装置依据所述操作判定装置是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还是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来改变所述振动设备的振动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何一个所述的移动终端设备,其中所述通知装置是发光设备,并且
所述用户通知装置依据所述操作判定装置是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还是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来改变所述发光设备的发光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何一个所述的移动终端设备,其中所述通知装置是发光设备,并且
所述用户通知装置依据所述操作判定装置是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还是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来改变所述发光设备的发光模式。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何一个所述的移动终端设备,其中所述输入设备是触摸面板或触摸传感器。
7.一种操作通知的方法,包括:
在感测到对输入设备的操作时输出操作信号;
在输出操作信号的时段不短于预定时段的情况下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并且在输出操作信号的时段短于所述预定时段的情况下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以及
依据是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还是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通过改变通知装置的操作模式来以不同的模式执行通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操作通知的方法,包括:
依据是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还是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来改变作为所述通知装置的振动设备的振动时间。
9.一种操作通知的程序,用于使得移动终端设备中包括的计算机执行:
在感测到对输入设备的操作时输出操作信号的处理;
在输出操作信号的时段不短于预定时段的情况下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并且在输出操作信号的时段短于所述预定时段的情况下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的处理;以及
依据是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还是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来改变通知装置的操作模式的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操作通知的程序,使得所述计算机执行以下处理:通过依据是判定执行了长时段操作还是判定执行了短时段操作改变作为所述通知装置的振动设备的振动时间来执行通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日本电气株式会社,未经日本电气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52132.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