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空间、时间和/或频率变化的超声洁牙用具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53416.4 | 申请日: | 2009-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716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07 |
发明(设计)人: | J.D.弗拉塞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C17/20 | 分类号: | A61C17/2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景军平;刘鹏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空间 时间 频率 变化 超声 用具 | ||
1.一种洁牙用具,包括:
用具主体(12)
用于产生微泡(20)浆且将微泡(20)浆导向至待清洁的牙齿区域的系统;以及,
用于产生超声信号束(22)的系统,所述超声信号束(22)的频率在100KHz至1MHz的范围,所述超声信号束(22)被导向至微泡且致动微泡以进行清洁,其中用于产生超声信号的系统包括下列中的至少一个:(a)换能器元件(40)的阵列,其用于产生超声信号;(b)振幅调制组件(51),其用于调制所述超声信号的振幅;以及(c)频率调制系统(61),其用于在预定范围改变所述超声信号的频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用于通过对所述超声信号进行相位调制使所述超声信号调向的组件(4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a)、(b)和(c)中的至少两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全部(a)、(b)和(c)。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呈牙刷(10)的形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呈口腔用具(26)的形式。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a)且所述换能器阵列包括六个至八个单独的换能器元件且每个换能器元件被单独地电驱动以对超声束提供功率控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b)且其中所述振幅调制将所述超声束的功率降低至最大功率的50%或更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处于最低功率水平的所述超声束的功率足够低以允许重新补充所述微泡,但并不低至中止所述微泡的流动效果。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刷毛(16)。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是手动用具。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用于移动刷毛以在牙齿上产生洗擦作用的动力系统(18)。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c)且频率调制覆盖200-400KHz的范围。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b)且所述调制频率约为所述超声频率的1%-10%。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具包括(a)且为带有安装于刷头上的刷毛的电动牙刷,且其中所述换能器元件(24)的阵列安装于所述刷头上所述刷毛的基部,且其中所述微泡在所述刷头附近生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53416.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翻车机系统
- 下一篇:一种采用电火花沉积方法制备超硬磨粒层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