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荧光灯以及照明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54510.1 | 申请日: | 200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826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大泽隆司;松田行夫;樱井毅彦;岩濑惠悟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司朗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61/20 | 分类号: | H01J61/20;H01J61/35;H01J61/72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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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荧光灯 以及 照明 器具 | ||
1.一种荧光灯,其在两端具有一对热阴极型的电极,在玻璃管内表面层状地形成有荧光体,在所述玻璃管与所述荧光体之间形成有保护膜,所述荧光灯的特征在于,
包括被所述荧光体和所述保护膜所吸留的吸留量的灯内残留不纯气体相对于封入的稀有气体的分压比被设定为0.5%以下,
且在将封入水银量设为GHg[mg]、将灯内部容积设为CL[cc]、将系数设为A[mg/cc]时,满足
GHg=A×CL
A=0.0032~0.163[mg/cc]的关系。
2.一种荧光灯,其在照明器具内被点亮时,以灯管壁的中央部分超过200℃的温度点亮,所述荧光灯的特征在于,
包括吸留量的灯内残留不纯气体相对于封入的稀有气体的分压比被设定为0.5%以下,
且在将封入水银量设为GHg[mg]、将灯内部容积设为CL[cc]、将系数设为A[mg/cc]时,满足
GHg=A×CL
A=0.0032~0.163[mg/cc]的关系。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
在将封入水银量设为GHg[mg]、将灯内部容积设为CL[cc]、将系数设为A[mg/cc]时,满足
GHg=A×CL
A=0.0032~0.036[mg/cc]的关系。
4.一种荧光灯,其在两端具有一对热阴极型的电极,在玻璃管内表面层状地形成有荧光体,且在所述玻璃管与所述荧光体之间形成有保护膜,在所述玻璃管内封入液状水银,所述荧光灯的特征在于,
包括被所述荧光体和所述保护膜所吸留的吸留量的灯内残留不纯气体相对于封入的稀有气体的分压比被设定为0.5%以下,
并且所述液状水银的封入量被设定为以下的封入量:在该荧光灯处于通常的使用温度范围内,水银在饱和蒸气压状态下工作,而在处于高于所述使用温度范围的温度区域内,水银在不饱和蒸气压状态下工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银在不饱和蒸气压状态下的灯电压小于等于通常的使用温度范围内的灯电压。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银从饱和蒸气压状态转移至所述不饱和蒸气压状态的灯周围环境温度在灯头水平方向的点亮状态下被设定为170℃~200℃。
7.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在灯头上方或者灯头水平方向上点亮多个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荧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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