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54751.6 | 申请日: | 2009-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825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野间干弘;高滨健吾;宫崎伸一;八幡洋一郎;吉本良治;前田和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G02F1/133;G02F1/1335;G06F3/041;G09F9/00;G09F9/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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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在有源矩阵基板和相对基板之间配置有液晶层的液晶面板,该液晶面板具有通过探测面板表面上的图像来检测从外部输入的位置的区域传感功能,
上述液晶面板具备区域传感部,上述区域传感部具有多个探测所接受的光的强度的光传感元件,通过各光传感元件探测面板表面上的图像来检测从外部输入的位置,
在上述区域传感部中具备:
探测所接受的光的强度的光传感元件;和
对上述光传感元件进行温度补偿的温度补偿传感器,
上述温度补偿传感器具备:
下层光遮挡膜;
设于上述下层光遮挡膜上且探测该液晶显示装置所放置的环境的温度的温度探测用光传感元件;以及
覆盖上述温度探测用光传感元件而设置的、遮挡紫外线、可见光线以及红外线的上层光遮挡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上层光遮挡膜是反射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温度补偿传感器设于上述液晶面板的显示区域的最外周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区域传感部,在与上述光传感元件相邻的位置设有检测该液晶显示装置所放置的环境下的光的强度的光强度传感器,
上述光强度传感器具有在与上述光传感元件通过同一制造工序形成在上述有源矩阵基板上的光传感元件。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区域传感部,在与上述光传感元件相邻的位置设有检测该液晶显示装置所放置的环境下的红外线的强度的红外光强度传感器,
上述红外光强度传感器具备:
光强度探测用光传感元件;和
覆盖上述光传感元件而设置的、吸收紫外线和可见光线的上层光遮挡膜。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温度补偿传感器中,用相同材料形成上述下层光遮挡膜和上述上层光遮挡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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