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动体的动作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56644.7 | 申请日: | 2009-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167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发明(设计)人: | 根津干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利富高 |
主分类号: | A47B88/00 | 分类号: | A47B88/00;A47B88/04;E05C17/22;E05C19/00;E05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张敬强;李家浩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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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动体 动作 机构 | ||
1.一种可动体的动作机构,相对于主体可往复运动地组装,其特征在于,
具有:在可动体的移动区域对已往动的可动体向复动方向加力的加力构件;以及
克服该加力构件的作用力而使可动体停止在任意的往动位置上的停止构件,
通过对可动体向复动方向进行移动操作,由该停止构件引起的可动体的停止被解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动体的动作机构,其特征在于,
可动体相对于主体组装成能够做出打开状态和关闭状态,并且其往动是可动体的向打开方向或关闭方向的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动体的动作机构,其特征在于,
停止构件具有臂和可移动地组装于该臂上的抵接体,臂轴支撑在主体及可动体的任意一方上,并且具有通过向靠近该轴支撑位置的方向的抵接体的移动而蓄能的加力体,
在主体及可动体的另一方上形成有抵接体的被抵接体,
臂构成为,若对可动体进行往动操作,则从基准位置向允许该可动体的往动的方向倾动,若停止往动,则抵接体与被抵接体压力接触而阻止由加力构件的加力引起的可动体的复动,并且,
若从停止了往动的状态对可动体进行复动操作,则在暂且使抵接体向靠近臂的轴支撑位置的方向移动的同时,向允许可动体的复动的方向反转。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动体的动作机构,其特征在于,
被抵接体在可动体的整个移动区域交替具备凹凸而成,或者成为粗糙面。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动体的动作机构,其特征在于,
具备在可动体的移动区域的全部或局部对可动体的复动速度进行控制的控制构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动体的动作机构,其特征在于,
具备多个控制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动体的动作机构,其特征在于,
在主体及可动体的另一方,形成有在可动体的往动前位置卡合停止构件的至少抵接体的被卡合部,通过可动体的往动操作而使臂从基准位置倾动,从而该卡合被解除,并且,
具备通过预定大小的振动而从基准位置转动的转动体,
利用未在基准位置的转动体阻止臂的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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