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合物改性颜料的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56988.8 | 申请日: | 2009-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258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李思明;E.G.伯恩斯;S.A.曼德维尔;R.J.尼克;D.S.波普 | 申请(专利权)人: | 卡博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C3/00 | 分类号: | C09C3/00;C09C3/08;C09C3/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宋莉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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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合物 改性 颜料 制备 方法 | ||
1.聚合物改性颜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i)将包含连接有至少一个反应性基团的颜料的改性颜料、包含至少一个官能团的聚合物、和非反应性稀释剂以任意顺序组合,以形成反应混合物,其中,所述聚合物的官能团能够与所述改性颜料的反应性基团反应,并且其中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与所述聚合物以至少约1份非反应性稀释剂/1份聚合物的比率组合;
ii)使该反应混合物中的所述聚合物和所述改性颜料反应以形成包含聚合物改性颜料和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的混合物;和
iii)从该混合物中除去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以形成聚合物改性颜料,其中,该聚合物改性颜料包含连接有至少一个聚合物基团的颜料,并且其中所述聚合物基团包含所述聚合物。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通过以小于或等于50瓦特的功率搅拌来进行步骤i)、ii)或两者。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改性颜料包含连接有至少一个有机基团的颜料,其中所述有机基团包括所述反应性基团。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颜料包括蓝色颜料、黑色颜料、棕色颜料、青色颜料、绿色颜料、白色颜料、紫色颜料、品红色颜料、红色颜料、橙色颜料、黄色颜料、或它们的混合物。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颜料是炭黑。
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改性颜料的反应性基团是亲核基团且所述聚合物的官能团是亲电基团。
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改性颜料的反应性基团是亲电基团且所述聚合物的官能团是亲核基团。
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改性颜料的反应性基团或所述聚合物的官能团是羧酸基团、酸酐基团、胺基团、或它们的盐。
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改性颜料的反应性基团是烷基胺或其盐,或者是烷基硫酸根。
10.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的官能团是羧酸基团或其盐,或者是酸酐基团。
11.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是聚合物熔体的形式。
1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具有约30-200的酸值。
1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具有约30-100的酸值。
1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具有约100-150的酸值。
1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具有约150-200的酸值。
1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具有小于或等于约50,000的重均分子量。
1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具有大于或等于约1,000的重均分子量。
1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骤i)中,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和所述聚合物以至少约3份非反应性稀释剂/1份聚合物的比率组合。
1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骤i)中,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和所述聚合物以至少约10份非反应性稀释剂/1份聚合物的比率组合。
20.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骤i)中,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所述聚合物和所述改性颜料以至少约1.0份(非反应性稀释剂+聚合物)/1.0份改性颜料的比率组合。
21.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骤i)中,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所述聚合物和所述改性颜料以小于或等于约6.5份(非反应性稀释剂+聚合物)/1.0份改性颜料的比率组合。
2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是不与水溶混的油或树脂、具有小于或等于约120℃的熔点的无机盐、水溶性的非酸性聚合物、或者具有大于或等于150℃的沸点的非水溶剂。
2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除去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的步骤进一步包括向所述混合物中添加含水溶剂以形成所述聚合物改性颜料的含水分散体。
2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骤iii)中,通过相分离除去所述非反应性稀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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