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存储系统及其控制方法以及程序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57682.4 | 申请日: | 2009-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40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25 |
发明(设计)人: | 田口雄一;林真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G06F3/06 | 分类号: | G06F3/06;H04L12/56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曾贤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存储系统 及其 控制 方法 以及 程序 | ||
1.一种存储系统(1),包括:具有用于存储数据的存储区域(130)的存储装置(100)、用于管理存储装置中的数据的输入及输出的管理计算机(400)、以及用作所述存储装置(100)和所述管理计算机(400)之间的连接的中介的网络连接单元(300),其中:
所述存储装置(110)具有用于临时地累积传送数据的临时存储区域(140),并且FCOE使能I/O接口(110)和I/O接口(110)与所述网络连接单元(300)相连接,
所述网络连接单元(300)具有用于临时累积从所述存储装置(100)传送的数据的缓存(340),监视在该缓冲器中累积的数据量,并且如果在该缓冲器中累积的数据量已变得大于或等于预定值,则向所述存储装置(100)发送数据传送暂停请求,并且
响应于所述数据传送暂停请求,所述存储装置(100)使数据传送暂停,并且如果从所述存储区域(130)向所述临时存储区域(140)传送的数据量已变成预定值,则还使对所述临时存储区域(140)的数据预先读取处理暂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存储系统(1),其中:
所述存储装置(100)具有多个逻辑存储区域(180A至D)和与该多个逻辑存储区域(180A至D)相关联的多个所述FCOE使能I/O接口(110A1至A4),
所述网络连接单元(300):
如果在所述缓冲器中累积的数据量已变得大于或等于该预定值,则检测哪个逻辑存储区域(180A至D)的哪个I/O接口(110A1至A4)具有最大数据传送量,并向所述存储装置(100)发送所述数据传送暂停请求;并且
如果在所述缓冲器中累积的数据量已变得小于该预定值,则向所述存储装置(100)发送数据传送重新开始请求,
所述存储装置(100):
响应于所述传送暂停请求,使指示所述最大数据传送量的I/O接口(110A1至A4)的数据传送暂停,并且如果在所述临时存储区域(140)中的数据量已变成该预定量,则还使与指示所述最大数据传送量的I/O接口(110A1至A4)相关联的所述逻辑存储区域(180A至180D)的所述数据预先读取处理暂停;以及
响应于所述数据传送重新开始请求,重新开始数据传送,
所述管理计算机(400)向所述存储装置(100)发送控制信号,用于基于所述存储装置(100)的传送暂停周期的长度来改变所述存储装置(100)的QoS(服务质量),并且
响应于所述控制信号,所述存储装置(100)改变装置自身的QoS。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存储系统(1),其中:
所述存储装置(100)具有多个逻辑存储区域(180A至D)和与该多个逻辑存储区域(180A至D)相关联的多个所述FCOE使能I/O接口(110A1至A4),
所述网络连接单元(300):
如果在所述缓冲器中累积的数据量已变得大于或等于该预定值,则检测哪个逻辑存储区域(180A至D)的哪个I/O接口(110A1至A4)具有最大数据传送量,并向所述存储装置(100)发送所述数据传送暂停请求;并且
如果在所述缓冲器中累积的数据量已变得小于该预定值,则向所述存储装置(100)发送数据传送重新开始请求,
所述存储装置(100):
响应于所述传送暂停请求,使指示所述最大数据传送量的I/O接口(110A1至A4)的数据传送暂停,并且如果在所述临时存储区域(140)中的数据量已变成预定量,则还使与指示所述最大数据传送量的I/O接口(110A1至A4)相关联的所述逻辑存储区域(180A至180D)的所述数据预先读取处理暂停;以及
响应于所述数据传送重新开始请求,重新开始数据传送,
如果所述存储装置(100)的传送暂停周期的长度已超出预定值,则所述管理计算机(400)向所述存储装置(100)发送控制信号,用于改变所述逻辑存储区域(180A至D)与所述I/O接口(110A1至A4)之间的连接对应关系,并且
响应于所述控制信号,所述存储装置(100)改变所述连接关系,并删除在改变之前的原始连接关系。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未经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57682.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