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62270.X | 申请日: | 2009-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67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藤畠裕二;天野雅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6B1/14 | 分类号: | B66B1/1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马建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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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进行多台电梯的运行管理的电梯系统。
背景技术
在对多台电梯进行运行管理的电梯系统中,有的电梯系统能够使电梯的利用者在搭乘轿厢之前进行目的地呼梯的登记。例如,在下述专利文献1记载的电梯系统中,从利用者持有的卡等取得个人信息,由此根据取得的个人信息来自动登记与该利用者预先登记的目的地楼层对应的目的地呼梯。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平8-81143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在包括专利文献1记载的电梯系统在内的以往的电梯系统中,在自动登记了目的地呼梯的利用者随后为了变更目的地而登记不同的目的地呼梯时,对所述利用者后登记的目的地呼梯进行电梯的分配,而与自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无关。因此,产生无用的呼梯登记,存在不能实施电梯的最佳运行管理的问题。
即,被分配了基于自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的电梯停靠在没有任何人下梯的楼层,因而运行效率明显降低。另外,由于产生无用的呼梯登记,因而针对随后登记的目的地呼梯未必进行了最佳的分配。
另外,这种问题不仅可能发生在变更自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的情况下,而且在自动登记目的地呼梯后,电梯的利用者由于某种原因而再次登记了相同目的地呼梯的情况下等也有可能发生。
本发明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梯系统,即使在同一利用者登记了多个目的地呼梯的情况下,也能够实施电梯的最佳运行管理。
用于解决问题的手段
本发明的电梯系统是进行多台电梯的运行管理的电梯系统,该电梯系统具有:层站呼梯登记装置,其设于电梯的层站,用于利用者在搭乘电梯之前进行个人信息的输入和目的地呼梯的手动登记;自动呼梯登记装置,其设于比层站呼梯登记装置更远离层站的位置,用于利用者在搭乘电梯之前输入个人信息来进行目的地呼梯的自动登记;以及取消单元,当与输入到层站呼梯登记装置的个人信息相同的个人信息,在输入到层站呼梯登记装置之前的一定时间内被输入到自动呼梯登记装置的情况下,如果伴随该个人信息的输入而自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的目的地楼层与手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的目的地楼层不一致,则该取消单元取消从自动呼梯登记装置自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
并且,本发明的电梯系统是进行多台电梯的运行管理的电梯系统,该电梯系统具有:层站呼梯登记装置,其设于电梯的层站,用于利用者在搭乘电梯之前进行个人信息的输入和目的地呼梯的手动登记;自动呼梯登记装置,其设于比层站呼梯登记装置更远离层站的位置,用于利用者在搭乘电梯之前输入个人信息来进行目的地呼梯的自动登记;以及分配轿厢确定单元,当与输入到层站呼梯登记装置的个人信息相同的个人信息,在输入到层站呼梯登记装置之前的一定时间内被输入到自动呼梯登记装置的情况下,如果伴随该个人信息的输入而自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的目的地楼层与手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的目的地楼层一致,则该分配轿厢确定单元将从层站呼梯登记装置手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分配给与从自动呼梯登记装置自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的分配电梯相同的电梯。
并且,本发明的电梯系统是进行多台电梯的运行管理的电梯系统,该电梯系统具有:层站呼梯登记装置,其设于电梯的层站,用于利用者在搭乘电梯之前进行个人信息的输入和目的地呼梯的手动登记;自动呼梯登记装置,其设于比层站呼梯登记装置更远离层站的位置,用于利用者在搭乘电梯之前输入个人信息来进行目的地呼梯的自动登记;以及取消单元,当与输入到层站呼梯登记装置的个人信息相同的个人信息,在输入到层站呼梯登记装置之前的一定时间内被输入到自动呼梯登记装置的情况下,如果伴随该个人信息的输入而自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的目的地楼层与手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的目的地楼层一致,则该取消单元取消从层站呼梯登记装置手动登记的目的地呼梯。
发明效果
根据本发明,在进行多台电梯的运行管理的电梯系统中,即使在同一利用者登记了多个目的地呼梯的情况下,也能够实施电梯的最佳运行管理。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1的电梯系统的俯视图。
图2是表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1的电梯系统的结构图。
图3是表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1的电梯系统的动作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详细地说明本发明,参照附图来说明本发明。另外,在各个附图中对相同或者相当的部分标注相同的标号,并适当简化乃至省略其重复说明。
实施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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