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垃圾压缩机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63341.8 | 申请日: | 2009-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915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岛宪吾 | 申请(专利权)人: | 岛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5F1/10 | 分类号: | B65F1/10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3 | 代理人: | 胡红芳 |
地址: | 日本香川***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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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 压缩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垃圾压缩机,更进一步地,是关于将垃圾压缩以减少垃圾所占体积的垃圾压缩机。
背景技术
家庭或者办公场所丢弃的垃圾,由于在垃圾之间或者垃圾内部还留有空隙,因此比实际的垃圾体积要大很多。这样一来,保管太大体积的垃圾直至垃圾回收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另外,一个一个体积很大的垃圾不能全部倒入垃圾收集场,如果漏出来就很不卫生。而且,垃圾回收车每次运送量有限,垃圾体积太大的话垃圾收集车的运送次数也会增加,垃圾的回收成本就会增加。并且,垃圾回收车运送次数增加的话,燃油费也会增加。
上述相关问题可以通过减小垃圾的体积来解决,因此,在家庭或者办公室等场合,一般会用手或脚从垃圾桶上方的开口用力往下压,使垃圾箱内垃圾的体积压缩而减小体积。
但是,以这样的方式压缩垃圾的话,可能会使手或脚直接接触到垃圾,很容易弄脏手或脚,非常不卫生。
因此,在专利文献1中已公开了不污染手或脚而使垃圾压缩并减少体积的垃圾箱。
专利文献1中的垃圾箱具有框状保持部以及平盖状的压缩机构,该框状保持部的中央有开口部并可以装拆地配置在垃圾箱本体的上方开口部,所述平盖状的压缩机构从框状保持部的下方塞进去且其内径比框状保持部的开口部的内径大、外径比垃圾箱本体的内径小。
因此,垃圾收集的垃圾箱本体上安装压缩机构,用手或脚从上方按压压缩部件的话,手或脚不接触垃圾就可以压缩垃圾箱本体内的垃圾。如此一来,就不会弄脏手或脚,并且可以轻松而有效率地压缩垃圾箱本体内部收集的垃圾。
然而,专利文献1中的技术只能在用手或脚加压的时候才可以压缩垃圾,即便是一时压缩了垃圾,随着时间的推移压缩的垃圾会膨胀,存在压缩效果不佳的缺点。
在专利文献2中公开了一种技术,将装垃圾的袋子在压缩的状态下用绳子绑住,防止了垃圾膨胀,就可以让垃圾保持在压缩状态。
虽然如此,专利文献2中的技术也只不过是将垃圾压缩在垃圾袋里用绳子绑住而已,即使可以压缩垃圾,也没办法压缩装入垃圾袋之前的垃圾和垃圾袋里的垃圾。也就是说,在该技术中不能增加1个垃圾袋的垃圾装入量,垃圾袋内的空间需要增大到可以收集压缩前的垃圾。这样一来,就需要与废弃垃圾的体积相当的大容量的垃圾袋,浪费加大。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特开2006-264892号;
专利文献2:特开2006-36496号。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鉴于上述情况,本发明提供一种可以压缩垃圾并且能够保持垃圾的压缩状态的垃圾压缩机。
解决前述课题的方法:
第1发明的垃圾压缩机是压缩垃圾使之减少体积的装置,具有收纳垃圾的本体部和位于所述本体部的内部并沿所述本体部的轴方向设置有可以插入和拆除的压缩部件,以及在所述压缩部件插入所述主体部内的状态下,设置有固定所述压缩部件向与所述本体部相对分离的方向上移动的固定机构。
第2发明的垃圾压缩机,除了第1发明提到的,具有如下特征:所述压缩部件具有按压垃圾的按压板以及垂直设立在所述按压板背面的侧板。
第3发明的垃圾压缩机,除了第1或2发明提到的,具有如下特征:所述固定机构具有设置在所述本体部上的固定部以及设置在所述压缩部件上并与所述固定部可以接合或分离的接合部。
第4发明的垃圾压缩机,除了第1或2或3发明提到的,具有如下特征:所述固定部的端部设有在所述本体部上端的垂直方向上可以摆动地连接的接合部件;所述接合部设有与在上方摆动状态的所述接合部件接合或分离并在垂直方向上可以摆动的摆动部件;所述摆动部件设有使所述摆动部件在摆动支点附近且偏离所述摆动支点的位置上摆动时、将所述接合部件向上方偏移的偏压部。
第5发明的垃圾压缩机,除了第4发明提到的,具有如下特征:所述接合部件的底端设有保持所述底端在垂直方向上能够移动的保持机构;所述保持机构设有将所述接合部件的底端向下方偏移的偏压部。
第6发明的垃圾压缩机,除了第4或5发明提到的,具有如下特征:所述压缩部件针对所述摆动部件的摆动设有增加摆动阻力的阻挡部件,所述阻挡部件是具有向所述摆动部件的摆动路径上突出的突起部的弹性体。
第7发明的垃圾压缩机,除了第4或5或6发明提到的,具有如下特征:在所述本体部的侧面设有当所述接合部件摆动到下方时收纳所述接合部件的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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