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可止动的片式制动栓的片式锁柱有效
申请号: | 201010001067.9 | 申请日: | 2010-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92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9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ABUS·奥古斯特·布莱梅克·索恩有限股份两合公司;香港合发塑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29/04 | 分类号: | E05B29/04;E05B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余朦;王艳春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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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可止动 制动 片式锁柱 | ||
1.一种盘式制动栓锁柱型圆柱锁,其具有锁柱壳体(11)和能够在所述锁柱壳体(11)中转动的锁芯(13),其中,在所述锁芯中设置有具有至少一个相应的接合部(25)的多个盘式制动栓(21),所述盘式制动栓能够在解锁位置和闭锁位置之间移动并沿各自的偏置方向(X)被偏置到所述闭锁位置,所述相应的接合部(25)在所述闭锁位置接合在所述锁柱壳体(11)中的相关联的切除部(15)中,从而阻止所述锁芯(13)相对于所述锁柱壳体转动,当所述盘式制动栓(21)处于所述解锁位置时,所述锁芯(13)能够相对于所述锁柱壳体(11)在转动开锁方向(O)上转动,其特征在于,
所述盘式制动栓(21)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带齿区域(35),所述带齿区域(35)能够与所述圆柱锁的带反向齿区域(63)接合,从而当所述盘式制动栓(21)处于所述闭锁位置并在所述锁芯(13)上施加转动开锁方向(O)上的扭矩时,防止所述盘式制动栓(21)沿着与各自的偏置方向(X)相反的方向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柱锁,其中,至少一个盘式制动栓(21)的带齿区域(35)和所述圆柱锁的带反向齿区域(63)具有至少一个凹陷和至少一个能够被引入所述凹陷中的升高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圆柱锁,其中,至少一个盘式制动栓(21)的带齿区域(35)和所述圆柱锁的带反向齿区域(63)在实质上垂直于各自的偏置方向(X)延伸的方向上协作。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圆柱锁,其中,至少一个盘式制动栓(21)的带齿区域(35)和所述圆柱锁的带反向齿区域(63)在所述锁芯(13)内协作。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圆柱锁,其中,至少一个盘式制动栓(21)的带齿区域(35)和所述圆柱锁的带反向齿区域(63)协作,从而能够因在所述锁芯(13)上施加与所述转动开锁方向(O)相反的扭矩而取消相互的接合。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圆柱锁,其中,至少一个盘式制动栓(21)具有附加接合部(27),所述附加接合部(27)被布置为关于各自的偏置方向(X)与所述接合部(25)相对,当所述盘式制动栓(21)在附加闭锁位置的方向上沿着与各自的偏置方向(X)相反的方向移动时,所述盘式制动栓(21)阻止所述锁芯(13)相对于所述锁柱壳体转动,在所述附加闭锁位置,所述附加接合部(27)接合在所述锁柱壳体(11)中的相关联的附加切除部(17)中,所述盘式制动栓(21)具有附加带齿区域(37),所述附加带齿区域(37)能够与所述锁柱锁的所述带反向齿区域(63)接合,从而当所述盘式制动栓(21)处于所述附加闭锁位置并在所述锁芯(13)上施加所述转动开锁方向(O)上的扭矩时,阻止所述盘式制动栓(21)沿各自的偏置方向(X)移动。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锁柱锁,其中,所述带反向齿区域(63)设置在所述圆柱锁的至少一个止动件(47)处,所述至少一个止动件(47)被制成与所述锁芯(13)和所述锁柱壳体(11)分离。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圆柱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止动件(47)被可移动地支撑在所述锁芯(13)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圆柱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止动件(47)被可枢转地支撑在所述锁芯(13)处。
10.根据权利要求7到9中任一项所述的圆柱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止动件(47)在所述锁柱壳体(11)的方向(Y)被偏置。
11.根据权利要求7到10中任一项所述的圆柱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止动件(47)被支撑在所述锁柱壳体(11)处,而至少一个盘式制动栓(21)的带齿区域(35)与所述至少一个止动件(47)的带反向齿区域(63)协作。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圆柱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止动件(47)当被支撑在所述锁柱壳体处时阻止所述锁芯(13)相对于所述锁柱壳体转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ABUS·奥古斯特·布莱梅克·索恩有限股份两合公司;香港合发塑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经ABUS·奥古斯特·布莱梅克·索恩有限股份两合公司;香港合发塑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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