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广告灯箱的整体下拉式反光板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003613.2 | 申请日: | 2010-0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399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16 |
发明(设计)人: | 李莎莎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莎莎 |
主分类号: | G09F13/04 | 分类号: | G09F13/04 |
代理公司: |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 代理人: | 李德魁 |
地址: | 51026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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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广告 灯箱 整体 下拉 光板 系统 | ||
1.一种用于广告灯箱的整体下拉式反光板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反光板装置,该反光板装置包括:多块中间反光板、连接该多块中间反光板两端的第一侧边反光板及第二侧边反光板、反光板框架、安装在反光板框架内侧面上的光栅、安装在光栅上的灯管、及安装在反光板框架两端部的滚轮支架;以及
滑道装置,分别安装在上述反光板装置的两端部,该滑道装置包括:滑轮、安装在滑轮上的滑轮转轴、安装在滑轮转轴上的滑轮轴套、滑道、及滑道支架,该滑轮转轴的一端固定在上述滚轮支架上,其另一端固定在滑轮的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反光板是由一整块反光板弯折而成,该中间反光板分别是由对称设置的第一弯折边、第一水平段、第二弯折边、第二水平段、第三弯折边、及第三水平段所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反光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反光板其整体上呈“V”型。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反光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反光板的安装块数为10块或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边反光板与第二侧边反光板在多块中间反光板的两端对称设置,其结构相同,都是由水平段、弯折边、水平段、及伸出反光板框架外的弯折边所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道呈侧U型,其背面安装有多根滑道支架,并利用该多根滑道支架将一整条滑道固定在广告灯箱两端。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反光板系统,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安装在滑道装置底部的缓冲装置,该缓冲装置是由安装在滑道底部的挡板、安装在挡板上的防撞胶皮、及将挡板固定在滑道底部的固定螺钉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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