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流化床混合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泥及生活垃圾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017148.8 | 申请日: | 2010-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762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14 |
发明(设计)人: | 赵长遂;任强强;段伦博;吴新;陈晓平;梁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南大学 |
主分类号: | F23G5/30 | 分类号: | F23G5/30;F23G5/02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叶连生 |
地址: | 211109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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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流化床 混合 焚烧 农林 废弃物 污泥 生活 垃圾 方法 | ||
1.一种利用流化床混合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泥及生活垃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提供焚烧所需的流化床焚烧炉,将农林废弃物、污泥与生活垃圾在流化床焚烧炉内混合燃烧,采用农林废弃物点火,当炉内温度达到850℃时,向炉内加入生活垃圾及污泥实现混烧;其中掺烧农林废弃物在混合燃料中的质量百分比为40%以内,掺烧污泥在混合燃料中的质量百分比为30%以内,流化床焚烧炉内燃烧温度控制在850℃~950℃,焚烧产生的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控制在2秒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流化床混合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泥及生活垃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农林废弃物为秸秆或谷壳或鸡粪等农业废弃物,或果木枝条或树叶或废木材或蔗渣或糖渣或木屑等林业废弃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流化床混合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泥及生活垃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污泥为市政污泥或工业污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流化床混合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泥及生活垃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污泥不需深度脱水即可与农林废弃物及城市生活垃圾混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流化床混合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泥及生活垃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活垃圾入炉前须进行分拣及粉碎等处理,破碎到小于150mm后通过螺旋给料机送入流化床密相区焚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流化床混合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泥及生活垃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农林废弃物入炉前,应将其破碎到小于150mm后通过螺旋给料机送入流化床密相区焚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流化床混合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泥及生活垃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适当倾角的倾斜布风板和大排渣口,同时采用非均匀布风,利用流化风的差速在床层内形成床料一定的横向运动,推动大块不燃物向排渣口移动,实现连续排渣。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流化床混合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泥及生活垃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炉内加入石灰石可以实现脱硫和固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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