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干细胞、非去极化肌松药和透明质酸复合抗衰老作用无效
申请号: | 201010022901.2 | 申请日: | 2010-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255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0 |
发明(设计)人: | 沈赞;沈士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众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8 | 分类号: | A61K8/98;A61K8/97;A61K8/73;A61K8/65;A61K8/67;A61Q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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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干细胞 去极化 肌松药 透明 复合 衰老 作用 | ||
1.用于消除或预防面部皱纹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括有效剂量的:
第一组分,人和动物的胚胎干细胞及其他干细胞提取物;第二组分,非去极化肌松药;第三组分,透明质酸;第四组分水解明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胚胎干细胞(也包刮其他各种干细胞)提取物和干细胞生长因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非去极化肌松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透明质酸。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水解明胶。
6.权利要求1-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组合物在制备用于消除或预防面部皱纹尤其是眼部皱纹中的用途。
7.权利要求1-2中所述的干细胞提取物在制备用于消除或预防面部皱纹的护肤品中的用途。
8.如权利要求1,其中还可包含Vitemin C、Vitemin E等可用于面部养护的营养素。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在预防和消除面部皱纹,特别是眼部皱纹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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