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05126.7 | 申请日: | 2010-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267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0 |
发明(设计)人: | 木村护;宇根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国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日本伸光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1B3/32 | 分类号: | C01B3/32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吴家敏 |
地址: | 202158 上海市崇明县***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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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橡胶 废油 塑料 汽化 工艺 装置 | ||
1.一种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包括能将高分子废弃物加热和熔融的热分解装置、高分子废弃物经热分解形成的热分解气体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被水蒸气改质的改质装置、控制和调节温度的热交换装置、经所述改制装置后的改质气体在经过冷却和液化后回收改质气体油份的油份回收装置、油回收槽和连接管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分解装置、改质装置、热交换装置、冷却精制装置和油回收槽依次通过所述连接管路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改质装置的改质区域内填充Ru/Al2O3等催化剂。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改质区域设置控制高温水蒸气温度的水蒸气温度控制装置,通过温度可控的水蒸气与前述热分解气体的混合可进一步控制改质区域内的温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改质控制方式的在改质区域内设置控制高温水蒸气流量的水蒸气量控制装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分解装置的热分解槽容纳在加热炉内部;热分解槽的燃烧装置通过热分解装置的外部加热装置加热的,并利用油份回收装置的再生油作为燃料油供给。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其特征在于一种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1)热分解、汽化工序:将高分子废弃物加热熔融并生成热分解气体;
(2)改质工序:废弃物经热分解后产生的热分解气体在催化剂的作用下水蒸气改质;
(3)油份回收工序:接受改质反应后的改质气体被冷却、液化,改质气体中的油份被回收。
另外,改质工序中包括了控制水蒸气改质反应的反应区域温度和(或)水蒸气量的控制方法。
所述催化剂使用Ru/Al2O3等为催化剂。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分解气体流路或反应区域中,将加热至600℃以上的高温水蒸气与前述的热分解气体混合,通过控制该高温水蒸气温度来控制反应区域的温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蒸气加热装置通过控制高温水蒸气流量来控制反应区域的水蒸气比。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改质装置通过控制反应区域的温度在600~800℃范围内,可控制改质气体中油份的回收量。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橡胶、废油、废塑料的汽化工艺及汽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改质装置通过控制反应区域的水蒸气比在1.0~5.0范围内,可控制合成气体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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