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泡沫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06952.3 | 申请日: | 2010-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361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16 |
发明(设计)人: | 宋培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培荣 |
主分类号: | C22C1/08 | 分类号: | C22C1/08;C22C21/00;C22C9/00;B29C44/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200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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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泡沫 金属 非金属材料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泡沫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作方法,其特征是:第一步,初材料由制作初材料的原材料和惰性气体或比空气轻的气体或其混合气体构成,先把制作初材料的制作间抽成真空或不抽成真空,然后往制作初材料的制作间注入惰性气体或比空气轻的气体或其混合气体,维持或不维持在一定压力下,1个大气压或2个大气压或3个大气压或0至20每个数值大气压,原材料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敞口空间弥漫着惰性气体或比空气轻的气体或其混合气体,再在制作间用数控或电脑或机械或手工用压接、烧结、胶接、焊接、铆接、螺丝接、注塑、吹塑、吸塑、烧制、熔接、铸造、热压成型之一或混合把一个或一个以上敞口空间使用自封口或材料封口或公母件封口或对件封口2套件封口于封口处封口制作成含有惰性气体或比空气轻的气体或其混合气体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封闭空间用来制作泡沫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初材料,其每个封闭空间容积可为1立方纳米至1立方千米,优选可为10.1立方微米至1立方厘米;
第二步,初材料符合制作泡沫金属或非金属的形状大小就直接进入第三步,初材料不符合制作泡沫金属或非金属的形状大小就切割或轧或磨至符合制作泡沫金属或非金属的形状大小再进入第三步,符合制作泡沫金属或非金属的形状大小的初材料其粒径可为1.1纳米至10厘米,优选可为10.2微米至1厘米;
第三步,把符合形状大小的粒状或块状或条状的含有惰性气体或比空气轻的气体或其混合气体的用来制作泡沫金属或非金属的初材料和制作泡沫金属或非金属的块状或条状或粉状原材料按体积比2-100%∶0-98%均匀混合或不均匀混合,按常规铸造或烧制或烧结或压制或热压成型或注塑或吹塑或吸塑制作出泡沫金属或非金属材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泡沫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作方法制作的产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制作初材料制作方法,其特征是:初材料由制作初材料的原材料和惰性气体或比空气轻的气体或其混合气体构成,先把制作初材料的制作间抽成真空或不抽成真空,然后往制作初材料的制作间注入惰性气体或比空气轻的气体或其混合气体,维持或不维持在一定压力下,1个大气压或2个大气压3个大气压或0至20每个数值大气压,制作初材料的原材料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敞口空间弥漫着惰性气体或比空气轻的气体或其混合气体,再在制作间用数控或电脑或机械或手工用压接、烧结、胶接、焊接、铆接、螺丝接、注塑、吹塑、吸塑、烧制、熔接、铸造、热压成型之一或混合把一个或一个以上敞口空间使用自身封口或材料封口或公母件封口或对件封口或套件封口于封口处封口制作成含有惰性气体或比空气轻的气体或其混合气体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封闭空间的初材料,其每个封闭空间容积可为1立方纳米至1立方千米,优选可为10.1立方微米至1立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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