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09568.9 | 申请日: | 2010-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537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徐财宝;王歆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享云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00 | 分类号: | H04N5/00;H04N5/44;H04N7/14;H04M11/06 |
代理公司: | 上海泰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33 | 代理人: | 黄志达;谢文凯 |
地址: | 200052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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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数字视频 终端 | ||
1.一种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包括电视机和电视机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视机通过射频或RCA、电视机顶盒通过射频、蓝牙或Wifi分别与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连接,所述的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包括相互并联的中央处理器、集成家庭有线/无线宽带路由模块、集成蓝牙通信模块、集成家庭智能家电控制模块、集成电视信号接入模块、集成通信模块、集成GPS模块、触摸显示屏、麦克风和摄像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央处理器为i386或以上的处理器,所述的电视信号接入模块为集成DVB-S、DVB-C、DVB-T;所述的集成通信模块为3G、GSM、CDMA;所述的显示终端为3-22英寸触摸显示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线及无线路由模块与家庭电脑或互联设备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集成电视信号接入模块可将电视或2个以上显示终端共同接入,包括通过RJ45接口提供电信IPTV接入,通过DVB-C接口提供有线电视接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通过无线射频或有线音视频连线与电视或2个以上显示终端相连;同时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通过无线射频或有线音视频连线将输出到电视或显示终端的音视频信号在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显示输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与可视或语音门禁系统连接,实现门禁控制及语音视频通话。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移动的数字视频终端通过与3G、3G宽带、GSM、CDMA、ADSL、CableModem连接,实现与手机之间的视频或语音通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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