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网络摄影机与其数据传输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10794.9 | 申请日: | 2010-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433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03 |
发明(设计)人: | 林聪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智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26 | 分类号: | H04N7/2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76 | 代理人: | 刘云贵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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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网络 摄影机 与其 数据传输 方法 | ||
1.一种网络摄影机,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影像感测单元,用以检索影像信息;
一数字影像处理单元,用以将该影像信息转换为数字影像信号;
一串行数据编码单元,用以对该数字影像信号进行编码以产生串行影像数据信号流;以及
一网络控制单元,用以将该串行影像数据信号流转换为串行网络信号封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摄影机,其特征在于,更包含:
一音频感测单元,用以检索音频信息;以及
一数字音频处理单元,用以将该音频信息转换为数字音频信号,其中该串行数据编码单元对该数字影像信号与数字音频信号进行编码以产串行影音信号流,使该网络控制单元将该串行影音信号流转换为影音网络信号封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摄影机,其特征在于,该数字影像处理单元对该影像信息进行压缩以产生该数字影像信号。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摄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网络控制单元通过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连结至少一数据处理设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网络摄影机,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处理设备为计算机、手机或个人数字助理。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网络摄影机,其特征在于,该串行数据编码单元系将兼容该数据处理设备的驱动程序集整合于该串行数据信号。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网络摄影机,其特征在于,该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架构于企业内部网络。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网络摄影机,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处理设备通过一联机软件主动连结该网络控制单元以检索该串行网络信号封包。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摄影机,其特征在于,该串行数据编码单元通过串行数据总线将该串行影像数据信号流传输至该网络控制单元。
10.一种网络摄影机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步骤包含:
(1)检索影像信息,并将该影像信息转换为数字影像信号;
(2)对该数字影像信号进行编码以产生串行影像数据信号流;以及
(3)将该串行影像数据信号流转换为串行网络信号封包。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步骤(1)更包含:检索音频信息,并将该音频信息转换为数字音频信号,且该步骤(2)更包含:将该数字音频信号进行编码以产生串行音频数据信号流。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步骤(1)更包含:对该影像信息进行压缩以产生该数字影像信号。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含步骤(4):令至少一数据处理设备通过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连结该网络摄影机以检索该串行网络信号封包。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步骤(2)更包含:将兼容该数据处理设备的驱动程序集整合于该串行影像数据信号流。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步骤(4)更包含:令该数据处理设备通过一应用软件主动连结该网络摄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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