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点亮控制装置及投影机有效
申请号: | 201010113541.7 | 申请日: | 2010-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996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1 |
发明(设计)人: | 木村佳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B21/00 | 分类号: | G03B21/00;G03B21/14;H05B41/3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陈海红;段承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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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点亮 控制 装置 投影机 | ||
1.一种投影机,其具备光源、对从该光源所射出的光进行调制而形 成相应于图像信息的图像光的光调制装置、对该图像光进行投影的投影光 学装置、对该光源的点亮进行控制的点亮控制装置和与该点亮控制装置相 连接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前述点亮控制装置具备:对前述光源供给电力的点亮单元、对前述点 亮单元进行控制的控制单元和对该点亮控制装置的驱动状态进行检测的检 测单元;
前述控制单元具备:存储部,基于通过前述检测单元所检测到的前述 驱动状态而判定是否发生了异常的判定部,在通过前述判定部判定为发生 了异常时、使与该异常相关的异常关联信息存储于前述存储部的信息设定 部,以及将表示发生了该异常的异常发生信号发送给前述控制装置的信号 发送部;
前述控制装置具备:主体侧存储部和信息取得部,该信息取得部中, 当接收到前述异常发生信号时,取得前述异常关联信息并使得该异常关联 信息存储到前述主体侧存储部,
前述判定部基于通过前述检测单元检测到的前述点亮控制装置的驱 动状态,变更判定为异常的条件。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前述信息设定部具备驱动信息设定部,该驱动信息设定部使基于直至 发生前述异常为止的预定期间内的前述驱动状态的驱动信息,作为前述异 常关联信息存储于前述存储部。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前述控制单元具备原因确定部,该原因确定部中,当通过前述判定部 判定为发生了异常时,基于前述驱动状态对异常的原因进行确定;
前述信息设定部具备原因信息设定部,该原因信息设定部使表示所确 定的前述原因的原因信息,作为前述异常关联信息存储于前述存储部。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前述判定部基于所检测到的前述驱动状态的推移,判定是否发生了异 常。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前述检测单元对供给于前述光源的电力的电流值及电压值、内部温 度、以及输入于该点亮控制装置的电力的电压值的至少任一个进行检测。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具备对该投影机的驱动状态进行检测的主体侧检测单元;
前述控制装置具备主体侧信息设定部,该主体侧信息设定部中,当接 收到前述异常发生信号时,使得基于在直至接收到该异常发生信号为止的 预定期间内通过前述主体侧检测单元所检测到的驱动状态的主体侧驱动信 息,与通过前述信息取得部所取得的前述异常关联信息相关联地存储于前 述主体侧存储部。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前述控制装置具备发送部,该发送部将所取得的前述异常关联信息, 发送给连接于该投影机的外部设备。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具备对所取得的前述异常关联信息进行通告的通告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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