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14439.9 | 申请日: | 2010-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200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1 |
发明(设计)人: | 胁田真也;井原将之;相马正典;冈江功弥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0525 | 分类号: | H01M10/0525;H01M10/056;H01M4/62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吴孟秋;梁韬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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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包括:
正极,具有设置在正极集电体上的正极活性物质层;
负极,具有设置在负极集电体上的负极活性物质层;以及
非水电解质,其中
所述非水电解质包含选自由下式(1)和(2)表示的砜化合物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并且
在所述正极活性物质的表面上存在由下式(3)表示的无机磷化合物:
其中
R1表示CmH2m-n1Xn2;X表示卤素;m表示2~7的整数;n1和n2各自独立地表示0~2m的整数;R2表示CjH2j-k1Zk2;Z表示卤素;j表示2~7的整数;k1和k2各自独立地表示0~2j的整数;R3、R4和R5各自独立地表示H或OH;并且a为0或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由式(3)表示的无机磷化合物为由下式(3-1)或(3-2)表示的化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由式(1)表示的砜化合物为由下式(1-1)表示的化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
在所述非水电解质中所述砜化合物的含量相对于所述非水电解质为按质量计0.01%~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无机磷化合物相对于正极混合物以按质量计0.01%~1.0%的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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