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物证托管保全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19006.2 | 申请日: | 2010-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891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28 |
发明(设计)人: | 卢涛;王婷;李勋;金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6Q10/00 | 分类号: | G06Q10/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刘粉宝 |
地址: | 200031***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物证 托管 保全 系统 | ||
1.一种电子物证托管保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一电子物证接收模块,向外提供Web Service服务,接收外界传递过来的数据并对接收的数据进行保全处理;及
一案件管理模块,对所述电子物证接收模块接收的数据进行电子物证处理、新建委托、委托评审、接受委托、鉴定报告管理并最终生成签名后的鉴定报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物证托管保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物证接收模块包括:
一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外界发过来的交易电子证据,根据身份验证结果调用所述案件管理模块;
一第一验证模块,用于提供所述第一接收模块接收的交易电子证据需要身份验证的相关数据并进行身份验证,映射外界提交电子证据时需要身份验证的相关数据表;及
一第一数据库,用于将第一验证模块身份验证通过后的所述第一接收模块接收的交易电子证据进行保存,存储合法用户的身份信息和用户使用信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物证托管保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案件管理模块包括:
一服务模块,用于为所述电子物证接收模块的第一接收模块提供WebService服务,并与所述电子物证接收模块进行数据交换;
一第二验证模块,用于提供与所述电子物证接收模块进行数据交换的交易电子证据需要身份验证的相关数据并进行身份验证,映射案件管理模块中使用的数据表;
一第二数据库,用于将第二验证模块身份验证通过后的交易电子证据进行保存,存储案件管理模块中使用的案件详细信息、物证签名信息等;
一第三验证模块,用于对Web应用进行身份验证,对登录所述案件管理模块的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并判断登录用户的证书和用户名以及密码是否匹配,分配用户角色;
一用户界面模块,用于提供Web应用的交互界面,向后台提交用户输入信息和显示后台返回结果;及
一输出模块,对所述案件管理模块中的委托书、鉴定报告进行排队处理和调度,自动生成鉴定报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物证托管保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案件管理模块部署在内网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未经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11900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
G06Q 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其他类目不包含的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处理系统或方法
G06Q10-00 行政;管理
G06Q10-02 .预定,例如用于门票、服务或事件的
G06Q10-04 .预测或优化,例如线性规划、“旅行商问题”或“下料问题”
G06Q10-06 .资源、工作流、人员或项目管理,例如组织、规划、调度或分配时间、人员或机器资源;企业规划;组织模型
G06Q10-08 .物流,例如仓储、装货、配送或运输;存货或库存管理,例如订货、采购或平衡订单
G06Q10-10 .办公自动化,例如电子邮件或群件的计算机辅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