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设备台架有效
申请号: | 201010125741.4 | 申请日: | 2010-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470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0 |
发明(设计)人: | 吴镜波;李宇轩;麦嘉敏;张启柱;阮曼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香港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 |
主分类号: | F16M11/38 | 分类号: | F16M11/3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郭伟刚;纪媛媛 |
地址: | 中国香港***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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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备 台架 | ||
1.一种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设置在底座上的固定框架、以及第一活动支架和第二活动支架,其中,所述第一活动支架和第二活动支架分别通过连接件与所述固定框架相连,用以根据需要将所述第一活动支架和第二活动支架展开升高或复位闭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活动支架和第二活动支架展开后,设备台架的整体高度为复位闭合状态时的1.8至2倍;所述固定框架有一V型顶部,所述第一活动支架和第二活动支架与固定框架相连的一端形状与所述固定框架的V型顶部相匹配,使得第一活动支架和第二活动支架竖立后向固定框架中心倾斜并相互依靠。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下部安装有脚轮、所述第一活动支架上安装有手推杆;所述第二活动支架上设置有第一可伸展臂和第二可伸展臂,所述第一可伸展臂和第二可伸展臂的伸展方向相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伸展臂和第二可伸展臂用于安装照明灯。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活动支架连接有一个L型安置架,用以放置平板型显示器和摄像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架的底部设有托板,用以放置通信设备。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架上设有滑轨,所述滑轨上安装有键盘托板。
8.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活动支架,其通过连接件与所述固定框架相连,用于保护所述第二活动支架。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包括铰链。
10.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备台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活动支架上设置有把手,用以帮助上提所述第一活动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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