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木质纤维素制备沼气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29238.6 | 申请日: | 2010-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754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14 |
发明(设计)人: | 黄和;张红漫;林增祥;张秋翔;赵晶;张孟麒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C12P5/02 | 分类号: | C12P5/02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李纪昌 |
地址: | 210009***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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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木质 纤维素 制备 沼气 方法 | ||
1.一种利用木质纤维素制备沼气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包括:先将木质纤维素原料经挤压膨化法预处理,然后将经过预处理的木质纤维素原料与含厌氧发酵产沼气菌种的营养物质混匀,再投入厌氧发酵生物反应器中,进行厌氧发酵产沼气。
2.一种利用木质纤维素制备沼气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为:
a.挤压膨化:将木质纤维素原料置于挤压膨化机中进行挤压膨化处理1~3次;
b.混料接种:将挤压膨化处理后的木质纤维素原料加水润湿并调节pH6.0~7.5,再与含厌氧发酵产沼气菌种的营养物质混合,所得混合物料中含厌氧发酵产沼气菌种的营养物质占20%wt~50%wt,木质纤维素原料占5%wt~30%wt;
c.发酵产气:将混料均匀的物料加入反应器内密闭厌氧发酵。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利用木质纤维素制备沼气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质纤维素原料包括木质纤维素干料;或者将木质纤维素干料按照1∶5~1∶15(kg/L)的比例与H+浓度为0.01mol/L~0.1mol/L的稀酸在15℃~35℃下浸泡8h~12h后得到的秸秆原料;或者将木质纤维素干料按照1∶5~1∶15(kg/L)的比例与OH-浓度为0.01mol/L~0.1mol/L的稀碱在15℃~35℃下浸泡8h~12h后得到的秸秆原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利用木质纤维素制备沼气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质纤维素的种类包括秸秆、玉米芯、高粱秆、甘蔗渣或者草类。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利用木质纤维素制备沼气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含厌氧发酵产沼气菌种的营养物质来源于沼气发酵的渣水或污泥、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人畜粪便。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木质纤维素制备沼气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稀酸溶质为HCl或H2SO4;稀碱溶质为NaOH、KOH或Ca(O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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