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操作诊断装置、车辆操作诊断方法及计算机程序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34539.8 | 申请日: | 2010-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535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发明(设计)人: | 中山高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信艾达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9B9/052 | 分类号: | G09B9/052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向勇;浦柏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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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操作 诊断 装置 方法 计算机 程序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向驾驶员提供与车辆操作相关的指导的车辆操作诊断装置、车辆操作诊断方法及计算机程序。
背景技术
近年来,为了提高驾驶员的环境驾驶技术和安全驾驶技术,以及为了使驾驶员对环境问题和安全驾驶感兴趣,诊断行驶时驾驶员所进行的车辆操作在环境方面以及安全性方面是否恰当并提供指导的系统,已为人们所知。例如,在JP特开2007-293626号公报中记载了如下的系统,即,针对“怠速运转时间”、“燃料消耗率”、“车距”、“限速”、“急刹车”、“转弯前的减速”等多个诊断项目,基于按照各诊断项目所设定的诊断判断基准,判定用户是否进行对环境作出贡献的驾驶和安全驾驶,在判定为进行对环境作出贡献的驾驶和安全驾驶的情况下给用户赋予积分,进而,当赋予的积分积累到规定分数以上时提供指导。
然后,驾驶员通过参照所述系统提供的环境方面的指导,能够学习为对环境作出贡献所适合的车辆操作内容,从而能够调动驾驶员继续进行有益于环境的驾驶的积极性。另外,通过参照安全方面的指导,能够学习在自身的车辆操作特性和各状況下所适合的车辆操作内容,从而能够进行安全性高且更恰当的车辆操作。而且,能够调动驾驶员继续进行安全驾驶的积极性。
专利文献1:JP特开2007-293626号公报(第7页~第9页、图2~图4)
在这里,在所述专利文献1中记载的诊断系统中,在同一诊断项目中,对全部的驾驶员,始终基于相同的诊断判断基准进行诊断,并仅基于其诊断结果提供指导。但是,根据不同的驾驶员,有时会存在即使诊断结果为否定性结果,也最好不提供指导的情形。
例如,关于“怠速运转时间”的诊断项目,可想到在怠速运转持续了规定时间以上(例如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提供最好控制怠速运转的指导的情形。另外,关于“急刹车”的诊断项目,可想到在进行了急刹车的情况下提供最好避免急刹车的指导的情形。
但是,住在寒冷地方的驾驶员在冬季停车中需要进行怠速运转。另外,即使是通常进行安全驾驶的驾驶员,但在车辆或者行人突然出现等情况下,也需要进行急刹车。并且,在所述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现有的诊断系统中,即使是这样的错误不在驾驶员的必不可少的车辆操作,若诊断结果为否定性结果,则也提供用于纠正车辆操作的指导。在这样的情况下提供给驾驶员的指导,并不是对驾驶员的驾驶操作作出正确评价的指导,其结果,使驾驶员对所提供的指导感到繁琐感。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消除上述的现有的问题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车辆操作诊断装置、车辆操作诊断方法及计算机程序,在所述车辆操作诊断装置、车辆操作诊断方法及计算机程序中,在满足指导的提供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提供指导前的车辆操作和提供了指导后的车辆操作之间的比较结果,判定是否要提供指导,所以能够在考虑每个驾驶员的状况的情况下,从环境方面和安全性方面对车辆操作进行恰当的评价并提供指导。
为了达到所述目的,本申请的技术方案1的车辆操作诊断装置(1)的特征在于,具有:指导提供判定单元(13),诊断驾驶员的车辆操作,并在所述诊断结果满足了规定的提供条件的情况下,判定是否要提供车辆操作的指导;指导提供单元(13),在所述指导提供判定单元判定为要提供指导的情况下,提供所述车辆操作的指导;车辆操作比较单元(13),对所述指导提供单元提供指导前的所述驾驶员的车辆操作与提供了该指导后的所述驾驶员的车辆操作进行比较;而且,所述指导提供判定单元基于在过去所述指导提供单元提供了指导时的所述车辆操作比较单元的比较结果,判定是否要提供指导。
另外,技术方案2的如技术方案1所述的车辆操作诊断装置(1)的特征在于,所述指导提供判定单元(13)具有改善判定单元(13),该改善判定单元(13)基于在过去所述指导提供单元提供了指导时的所述车辆操作比较单元的比较结果,判定所述指导提供单元提供了指导后的所述驾驶员的车辆操作与提供该指导前的所述驾驶员的车辆操作相比是否得以改善,在所述改善判定单元判定为所述驾驶员的车辆操作没有得以改善的情况下,即使满足所述提供条件,所述指导提供判定单元也判定为所述指导提供单元不要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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