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于夹持食物的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37743.5 | 申请日: | 2010-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434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9 |
发明(设计)人: | 陈声峣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阳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37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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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于 夹持 食物 筷子 | ||
1.一种便于夹持食物的筷子,筷子包括用于夹持食物的夹持部和用于手持的手持部,夹持部与手持部相连,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的横截面积大于手持部的横截面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的横截面为圆形或矩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从与手持部连接之处到夹持部另一端的横截面积逐渐变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与所述手持部的连接之处横截面积相等,所述夹持部从与手持部连接之处到夹持部另一端的横截面积逐渐变大。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包括前部和后部,前部与后部的一端相连,并且连接之处的横截面积相等,后部的另一端与所述手持部连接,并且连接之处横截面积相等,所述后部从与前部连接之处到与手持部连接之处的横截面积逐渐变小。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包括前部和后部,前部与后部的一端相连,并且连接之处的横截面积相等,所述前部从与后部连接之处到前部另一端的横截面积逐渐变小,所述后部的另一端与所述手持部连接,并且连接之处横截面积相等,所述后部从与前部连接之处到与手持部连接之处的横截面积逐渐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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