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及其电致发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42046.9 | 申请日: | 2010-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06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7 |
发明(设计)人: | 郑建鸿;刘常兴;吴芳奕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建鸿;刘常兴;吴芳奕 |
主分类号: | C07D235/02 | 分类号: | C07D235/02;C09K11/06;H01L51/54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8 | 代理人: | 文琦;陈波 |
地址: | 中国台湾30***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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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咪唑 化合物 及其 电致发光 装置 | ||
1.一种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其包括下列化学式:
其中,A1及A2包含相同或相异的芳香环,A3包含一多环芳烃或至少两个芳香族基,并且A1至A3及菲并基的每一个碳原子可独立地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其中A1至A3及菲并基的每一个碳原子的一取代基可选择性地包含一卤素原子、一C1~C20烷基链、一C1~C20烷氧基链、一C1~C20卤烷基链、一C1~C20卤烷氧基链、一羰基、一氰基或一硝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其中A3包含两个芳香族基A4及A5,A4及A5的每一个碳原子可独立地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其中A4及A5为苯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其中A3选自由萘、蒽、菲、屈(chrysene)及芘所组成的群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其中A1选自由未取代、甲基取代及甲氧基取代的苯环所组成的群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其中A2选自由未取代、甲基取代及甲氧基取代的苯环所组成的群组。
8.一种电致发光装置,包含:
一阴极;
一阳极;以及
一有机层,设置于该阴极及该阳极之间,其中该有机层包含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该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包括下列化学式:
其中,A1及A2包含相同或相异的芳香环,A3包含一多环芳烃或至少二芳香族基,以及A1至A3及菲并基的每一碳原子可独立地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
A1至A3及菲并基的每一碳原子的一取代基可选择性地包含一卤素原子、一C1~C20烷基链、一C1~C20烷氧基链、一C1~C20卤烷基链、一C1~C20卤烷氧基链、一羰基、一氰基或一硝基;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发光装置,其中A1至A3及菲并基的每一个碳原子的一取代基可选择性地包含一卤素原子、一C1~C20烷基链、一C1~C20烷氧基链、一C1~C20卤烷基链、一C1~C20卤烷氧基链、一羰基、一氰基或一硝基。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发光装置,其中A3包含两个芳香族基A4及A5,A4及A5的每一个碳原子可独立地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其中A4及A5为苯环。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发光装置,其中A3选自由萘、蒽、菲、屈(chrysene)及芘所组成的群组。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发光装置,其中A1选自由未取代、甲基取代及甲氧基取代的苯环所组成的群组。
14.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发光装置,其中A2选自由未取代、甲基取代及甲氧基取代的苯环所组成的群组。
15.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发光装置,其中所述有机层为一发光层,而所述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为一主体发光材料。
16.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发光装置,其中所述有机层为一发光层,而所述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为一客体发光材料。
17.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发光装置,其中所述有机层为一电子传输层,而所述双菲并咪唑基化合物为一电子传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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