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时间对齐定时器调整方法及相关设备与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010144671.7 | 申请日: | 2010-04-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274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8 |
发明(设计)人: | 高剑钧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56/00 | 分类号: | H04W56/00;H04L1/1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彭愿洁;李文红 |
地址: | 20012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时间 对齐 定时器 调整 方法 相关 设备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时间对齐定时器调整方法及相关 设备与系统。
背景技术
由于无线环境中用户终端(UE,User Equipment)位置的不确定性,导致 不同UE的上行信号到达基站(NODEB)的延时不同,甚至同一个UE在移动过 程中,延时也在随时变化。为了使基站在一定的时间窗范围内能正确解调上行 信号,同时避免因各UE的上行时延造成的干扰,时间对齐(TA,Time alignment) 调整被引入长期演进(LTE,Long Term Evolution)。
TA调整是通过基站不断测量UE上报的参考信号(RS,Reference Signal), 检测出上行的时延信息(即TA值),然后发送携带TA值的TA控制元(MCE, MAC Control Element)来通知UE调整上行发送时间,从而保证该UE发送的上 行信号能在预期的时间窗口内到达。
UE侧和基站侧各维护一个TA定时器,并且由基站配置相同的超时时长, 当基站侧的TA定时器超时时,则基站上报上行失步。TA值是基站通过MCE发 送给UE的,使用混合自动重传请求(HARQ,Hybrid Automatic Repeat-reQuest) 通道传输。基站发送完TA MCE后,若接收到确认消息(ACK,ACKnowledge), 则认为发送成功,若没有接收到ACK,而接收到否定消息(NACK,Negative Acknowledgement)、解调错误消息(DTX)或没有响应消息(No Reponse), 则认为发送失败。当基站收到ACK反馈后,重启TA定时器。若基站向UE发送 TA值后得不到ACK反馈,则基站侧的TA定时器得不到重启,导致基站侧的TA 定时器超时,上报该UE上行失步。
由于ACK/NACK的解调本身有一定误码率,因此,可能出现UE正确接收 到TA值并向基站反馈ACK后,基站接收到NACK/DTX/No Reponse的情况,导 致基站接收到NACK/DTX/No Reponse时,无法判断UE是否正确接收到TA MCE,从而基站对发送TA值的控制就出现了困难,会产生UE重复调整TA定时 器或基站错误上报上行失步信息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时间对齐定时器调整方法及相关设备与系统,可以 减少UE重复调整定时器和基站错误上报上行失步信息现象的发生。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时间对齐定时器调整方法,包括:
当定时器达到预定发送时长时,向用户终端发送携带第一时间对齐值的时 间对齐元;
判断自发送所述时间对齐元起预定反馈时长内是否收到用户终端反馈的 所述时间对齐元对应的确认消息;
若未收到,则向用户终端发送携带第一时间对齐值的时间对齐重传元。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时间对齐定时器调整方法,包括:
接收基站发送的携带第一时间对齐值的第一时间对齐重传元;
判断接收第一时间对齐重传元之前的预定相差时长内是否接收到时间对 齐元或时间对齐重传元;
若是,则向基站发送第一时间对齐重传元对应的确认消息。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站,包括: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当定时器达到预定发送时长时,向用户终端发送携带 第一时间对齐值的时间对齐元;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自发送所述时间对齐元起预定反馈时长内是否收 到用户终端反馈的所述时间对齐元对应的确认消息,若未收到,则触发第二发 送模块执行相关操作;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向用户终端发送携带第一时间对齐值的时间对齐重传 元。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户终端,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基站发送的携带第一时间对齐值的第一时间对齐重传 元;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接收第一时间对齐重传元之前的预定相差时长内是否 接收到时间对齐元或时间对齐重传元,若是,则触发发送模块执行相关操作;
发送模块,用于向基站发送第一时间对齐重传元对应的确认消息。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通信系统,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144671.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