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耳部检查内窥镜及鼻喉检查内窥镜配套用一次性套管有效
申请号: | 201010144687.8 | 申请日: | 2010-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104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25 |
发明(设计)人: | 李小刚;骆永明;白龙;姚胜利;万燕玲;马红章;马福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飞秒光电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227 | 分类号: | A61B1/227;A61B1/233;A61B1/267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邦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61211 | 代理人: | 王少文 |
地址: | 710119 陕西省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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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耳部 检查 内窥镜 配套 一次性 套管 | ||
1.一种耳部检查内窥镜配套用一次性套管,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性套 管(67)包括后盖(51)、设置在后盖(51)前方的前盖(53)、固定在前盖(53)上的 外套管(55)、设置在外套管内的内套管(54)、用于密闭内套管前端的玻璃片 (57)、设置在内套管(54)和外套管(55)之间的传光光纤(52);所述传光光纤(52) 的前端与外套管(55)的前端平齐,其后端穿过后盖(51)和前盖(53)之间的空腔 后开口于后盖(51)的端面,所述传光光纤(52)后端与耳部检查内窥镜的LED二 极管(9)相对接,所述后盖(51)可套在耳部检查内窥镜的锁紧螺帽(15)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部检查内窥镜配套用一次性套管,其特征在 于:所述一次性套管上玻璃片(57)的中轴线与耳部检查内窥镜的传像器件的中 轴线夹角为0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部检查内窥镜配套用一次性套管,其特征在 于:所述一次性套管上玻璃片(57)的中轴线与传像器件的中轴线夹角与凹透镜 片(40)的中轴线与耳部检查内窥镜的传像器件的中轴线夹角大于0度且小于等 于90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耳部检查内窥镜配套用一次性套管,其特征在 于:所述凹透镜片(40)的中轴线与耳部检查内窥镜的传像器件的中轴线夹角为 30度或70度。
5.一种鼻喉检查内窥镜配套用一次性套管,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性套 管(67)包括后盖(51)、设置在后盖(51)前方的前盖(53)、固定在前盖(53)上的 外套管(55)、设置在外套管内的内套管(54)、设置在前盖(53)内的导气腔(59)、 设置在外套管(55)前端的导流盖(56)、用于密闭内套管前端的玻璃片(57)、设 置在内套管(54)和外套管(55)之间的传光光纤(52);所述导流盖(56)设置在玻 璃片(57)的前方,所述导流盖(56)上设置有可向玻璃片(57)外表面吹气的开口 (60),所述导气腔(59)与导气口(29)相对接,所述导气口(29)、导气腔(59)、 外套管(55)和内套管(54)间的空隙、导流盖(56)上的开口(60)构成热气通道; 所述传光光纤(52)的前端与外套管(55)的前端平齐,其后端穿过后盖(51)和前 盖(53)之间的空腔后开口于后盖(51)的端面,所述传光光纤(52)后端与鼻喉检 查内窥镜的LED二极管(9)相对接,所述后盖(51)可套在鼻喉检查内窥镜的锁 紧螺帽(15)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鼻喉检查内窥镜配套用一次性套管,其特征在 于:所述一次性套管上玻璃片(57)的中轴线与鼻喉检查内窥镜的传像器件的中 轴线夹角为0度。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鼻喉检查内窥镜配套用一次性套管,其特征在 于:所述一次性套管上玻璃片(57)的中轴线与传像器件的中轴线夹角与凹透镜 片(40)的中轴线与鼻喉检查内窥镜的传像器件的中轴线夹角大于0度且小于等 于90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鼻喉检查内窥镜配套用一次性套管,其特征在 于:所述凹透镜片(40)的中轴线与鼻喉检查内窥镜的传像器件的中轴线夹角为 30度或7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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