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火龙液外擦用剂及其配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48501.6 | 申请日: | 2010-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181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发明(设计)人: | 丁圣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丁圣权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 | 分类号: | A61K36/898;A61K36/888;A61K9/00;A61P25/00;A61P29/00;A61P21/04;A61P21/00;A61K3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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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671200 云南省大理***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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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火龙 液外擦用剂 及其 配制 方法 | ||
1.一种火龙液外擦用剂及其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以下述重量比的原料和方法制成的液剂:
液剂含量中60°的白酒占总液剂的90%~93%;配制抓选48种草本植物(生川乌50g、观音竹50g、鹿茸10g、茉莉花100g、白附片150g、儿茶100g、红花50g、鸡血藤100g等);食用白醋占总液剂的3%~10%。
将上述各组份按以下步骤生产:
(1)风干
将48种草本植物清洗,放置在通过消毒后的房间内自然风干,切片;
(2)泡制
把通过风干切片后的草本植物和60°的白酒一起放入密封的发酵器里;通过10~15天泡制和发酵。去除上清液,抽取中间层发酵液放入收集容器里,药渣用离心机分离残留药液并入另一收集容器,待残留药液再次沉淀后方可收集到第一个收集容器里。残渣弃去;
(3)配制
按配方称取食用白醋和发酵液一同置于容器内。混合浸泡12~24小时,混合均匀后,备用;
(4)分装
将配制好的药液分装入洁净的黑色玻璃瓶中,封口。即得本发明产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龙液外擦用剂及其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各原料的重量配比优选范围:
60°的白酒;抓选的48种草本植物(生川乌50g、观音竹50g、鹿茸10g、茉莉花100g、白附片150g、儿茶100g、红花50g、鸡血藤100g等);3%的食用白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龙液外擦用剂及其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各原料的最佳配比是:60°的白酒占总液剂的90%;5%的食用白醋;(生川乌50g、观音竹50g、鹿茸10g、茉莉花100g、白附片150g、儿茶100g、红花50g、鸡血藤100g等)。
4.根据权利要求1、2、3所述的火龙液外擦用剂及其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取精密过滤后的药液测定其固定物含量,应在1.2%(W/V)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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