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配置锻炼效果评定系统的电动跑步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59497.3 | 申请日: | 2010-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228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8 |
发明(设计)人: | 李仲杰;卢大鹏;李长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汇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22/02 | 分类号: | A63B22/02;A63B24/00 |
代理公司: | 淄博佳和专利代理事务所 37223 | 代理人: | 王立芹 |
地址: | 255213 山东省淄博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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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配置 锻炼 效果 评定 系统 电动 跑步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一种健身器械,具体涉及一种配置锻炼效果评定系统的电动跑步机。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余暇时间的增多,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参加跑步锻炼的必要性。但是,人们在从事跑步锻炼前经常遇到一个共同问题是,怎样科学的进行跑步锻炼?跑步锻炼的目的是增强体质,提高各器官系统的机能能力,而要验证跑步锻炼对身体机能的良好影响,就要对跑步锻炼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定。跑步锻炼效果是指经常参加跑步锻炼者在跑步锻炼的影响下各器官、系统在形态、结构和机能等方面所产生的适应性变化和良好反应。为增强体质而进行的跑步锻炼主要是为了提高人体的健康水平,而不是为了创造运动成绩,所以跑步锻炼的运动强度不宜过大,特别是中老年人和体育康复者更应如此。跑步锻炼中控制运动强度最简单的办法是测定跑步锻炼时的心率。虽然不同年龄和机能状况的人在跑步锻炼时的最佳心率有所不同,但对一般跑步锻炼者来说,跑步锻炼时的心率控制在140次/分(bmp)左右较为合适。由于跑步锻炼时运动强度相对较小,因而运动的持续时间则应相对较长,每次至少应在半小时以上。对于刚参加跑步锻炼的人来说,一开始锻炼的时间宜短不宜长,以后随身体机能的适应,锻炼时间可逐渐加长。跑步锻炼时,合理控制运动量是影响运动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运动量太小,达不到锻炼身体的目的;运动量过大,又会引起过度疲劳,影响身体健康。所以,每位跑步运动爱好者在跑步锻炼时都迫切需要科学监测和评定运动量的方法和跑步器械。
目前的跑步机大部分都是单一的跑步功能,还有一些带有简单数据显示功能的跑步机,并不能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例如:肥胖程度,身体质量指数,心率区间指数等情况去锻炼,导致锻炼者不能科学锻炼,达不到锻炼应有的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配置锻炼效果评定系统的电动跑步机,具体是配置身体健康指标评定系统和科学跑步锻炼指导系统的电动跑步机,锻炼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使用跑步机的预置锻炼程式,使跑步者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有效锻炼。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发明配置锻炼效果评定系统的电动跑步机,包括电动跑步机,其特征在于:在电动跑步机上配置身体健康指标评定系统,包括肥胖度测算,身体质量指数BMI值测算和心率区间测算三种控速模式,通过跑步锻炼者用设置在电动跑步机仪表面板上的按键,操作输入跑步锻炼者的实际身高和体重以及性别和年龄,利用评定系统中的计算公式:
(1)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
男性:[身高(公分)-80]×0.7
女性:[身高(公分)-70]×0.6
(2)肥胖度的计算公式:
肥胖度=(实际体重-标准体重)÷标准体重×100%
体重范围:
肥胖度大于标准30%的即为重度肥胖
大于标准20%的即为轻度肥胖
大于标准10%-20%即为体重超重
正常范围介于偏差10%
小于标准10%即为体重过轻
(3)世界卫生组织「身体质量指数通称BMI(Bady Mass Index)的计算公式
BMI=体重(公斤)/身高的平方(公尺)
成人的体重分级和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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