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强制驱动电梯的跷板式绳头平衡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61445.X | 申请日: | 2010-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236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8 |
发明(设计)人: | 黄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海 |
主分类号: | B66B11/04 | 分类号: | B66B1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21000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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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强制 驱动 电梯 板式 平衡 装置 | ||
1.一种强制驱动电梯的跷板式绳头平衡装置,其特征是:采用将电梯主机的卷筒使用的两条驱动钢丝绳的绳头装置分别固定在跷板式绳头平衡装置的两端,跷板式绳头平衡装置的固定位置是根据强制驱动电梯使用的驱动滑轮组的倍率来决定的,选取驱动滑轮组倍率为偶数的安装在电梯机房承重梁上部,选取驱动滑轮组倍率为奇数的安装在电梯轿厢上梁下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要求的一种强制驱动电梯的跷板式绳头平衡装置,其特征是:它由承重轴、U型螺丝、承重跷板、轴护套、左倾斜极限保护开关和右倾斜极限保护开关组成,承重轴加工成圆形轴状,两端分别各由一个国家标准U型螺丝根据选取驱动滑轮组倍率确定固定的位置,承重跷板采用国家标准的槽钢、直板形,采用国家标准的槽钢时槽向下,中部接触承重轴,轴护套加工成圆管形、方管形,套住承重轴并焊接在承重跷板中部,左倾斜极限保护开关和右倾斜极限保护开关分别安装在承重跷板两端上方的角钢支架上,触头指向承重跷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要求的一种强制驱动电梯的跷板式绳头平衡装置,其特征是:承重轴加工成圆形轴状,直径在20至120毫米,最佳50至80毫米,长度等于与安装的承重梁宽度的外端尺寸。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要求的一种强制驱动电梯的跷板式绳头平衡装置,其特征是:承重跷板选用国家标准的槽钢、制造成直板形,采用槽钢时槽向下,承重跷板长度根据电梯提升高度定,在150至550毫米之间选取,最佳200至300毫米,宽度大于安装的承重梁之间的宽度,大于的宽度在10至50毫米之间选取,最佳15至30毫米,两端各加工一个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要求的一种强制驱动电梯的跷板式绳头平衡装置,其特征是:轴护套加工成圆管形、方管形,套住承重轴焊接在承重跷板中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要求的一种强制驱动电梯的跷板式绳头平衡装置,其特征是:左倾斜极限保护开关和右倾斜极限保护开关,分别安装在承重跷板两端上方的角钢支架上,触头指向承重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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