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10161956.1 | 申请日: | 2010-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661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发明(设计)人: | 冨泽将臣;野中修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B35/00 | 分类号: | G03B35/00;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黄纶伟;朱丽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装置 | ||
1.一种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摄影部,其能够从具有视差的多个视点拍摄被摄体,能够拍摄通过至少一个上述视点的摄影而获得的上述被摄体的二维动态图像和通过多个上述视点的摄影而获得的上述被摄体的三维图像;
记录部,其记录上述二维动态图像和上述三维图像;
被摄体状况判定部,其在上述二维动态图像的摄影时,判定适合于上述三维图像的摄影的时期;以及
摄影控制部,其在上述被摄体状况判定部判定为是适合于上述三维图像的摄影的时期的情况下,控制上述摄影部以进行上述三维图像的摄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被摄体状况判定部计算上述被摄体与上述摄影部的距离,当该上述被摄体与上述摄影部的距离小于预定距离的情况下,判定适合于上述三维图像的摄影的时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被摄体状况判定部根据上述摄影部的对焦距离计算上述被摄体与上述摄影部的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摄像装置具有脸识别部,该脸识别部通过图像处理来识别上述二维动态图像中的人物的脸部大小,
上述被摄体状况判定部根据上述二维动态图像中的人物的脸部大小和上述摄影部的焦距,计算上述被摄体与上述摄影部的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脸识别部能够判定上述二维动态图像中的人物的脸部表情,
上述被摄体状况判定部根据上述二维动态图像中的人物的脸部表情的变化,判定适合于上述三维图像的摄影的时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未经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16195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治疗性的取代的内酰胺
- 下一篇:洛伐他汀分散片及其制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