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版权管理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010173630.0 | 申请日: | 2010-05-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367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9 |
发明(设计)人: | 李媛;陈书义;高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00 | 分类号: | G06F21/00;H04L9/32;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518057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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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版权 管理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版权管理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简称为DRM)是随着电子音视频节目在互联网上的广泛传播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技术。数字版权管理的目的是保护数字内容的版权,其涉及的主要技术包括数字标识、安全和加密、存储及电子交易等技术。
图1是根据相关技术的移动开放联盟(Open Mobile Alliance,简称为OMA)DRM系统架构示意图,该系统包括:内容中心(Content Issuer)、版权中心(Rights Issuer)、DRM代理、可移动介质(Removable Media)。其中,内容中心可以对发送的DRM内容进行打包处理也可以接收从别的实体打包来的内容,内容中心发送DRM内容到DRM代理。DRM代理是终端设备的可信任实体,用于对DRM内容进行权限的控制。版权中心是分配DRM内容的权限和版权生成的实体。可移动介质是可以在DRM代理与DRM代理之间共享内容和版权的实体。
在任何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中都包括三个基本的要素:加密的内容、版权对象(Rights Object,简称为RO)和内容密钥(ContentEncryption Key,简称为CEK),只有当终端得到了加密后的节目媒体,并有版权对象和相关的内容密钥才能对节目进行收看。内容密钥一般都是封装在版权对象里面的,所以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要向终端传送的内容有:加密的内容和版权对象。
移动开放联盟对加密内容和版权对象的发送定义了三种模式:禁止转发、组合发送、分别发送。
其中,图2是根据相关技术的OMA DRM禁止转发的示意图,图3是根据相关技术的OMA DRM组合或分别发送的示意图,其中:禁止转发是指一个媒体对象被封装在一个DRM消息中传输给用户,允许用户使用内容,但是内容不能转发到其他用户,且用户不能修改此媒体对象。组合发送是指一个版权对象和一个媒体文件被封装在一个DRM消息中发送给用户,用户可以根据版权对象的规定使用内容,但不能修改、转发版权对象和媒体文件。分别发送是指内容对象打包成一种特殊的DRM内容格式(DRM Content Format,简称为DCF),采用对称加密技术,必须使用内容密钥(CEK)才能够访问媒体内容,CEK存储在版权对象中。这样,内容可以经过非安全的传输途径传送,而版权对象(RO)的传送则需要更高安全性的传输通道。
虽然OMA定义了版权对象的多种下发机制,但是,对于版权管理系统内部对如何处理版权对象却没有给予说明。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版权管理方法及系统,解决了版权管理系统内部管理版权对象问题。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版权管理系统,包括:数字版权管理DRM用户数据库,用于管理所述DRM用户的信息;授权管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DRM用户定购的信息、策略及DRM内容,生成版权对象;版权对象数据库,用于管理所述版权对象;证书管理模块,用于管理所述DRM用户的数字证书,所述数字证书提供对版权对象进行加密和/或解密的密钥。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版权管理方法,包括:数字版权管理DRM用户数据库管理所述DRM用户的信息;授权管理模块根据所述DRM用户定购的信息、策略及DRM内容,生成版权对象并将所述版权对象发送给版权对象数据库;版权对象数据库管理所述版权对象;证书管理模块管理所述DRM用户的数字证书,所述数字证书提供对版权对象进行加密和/或解密的密钥。
本发明的版权管理系统包括:版权对象数据库,用于管理版权对象;DRM用户数据库,用于管理DRM的用户信息;授权管理模块,用于根据用户定购信息、策略及DRM内容,生成版权对象;证书管理模块,用于管理DRM用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提供对版权对象进行加密和/或解密的密钥。
通过本发明解决了版权管理系统内部对如何处理版权对象没有给予说明的问题,进而明确了版权管理系统对版权对象的处理。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相关技术的OMA DRM系统架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相关技术的OMA DRM禁止转发的示意图;
图3是根据相关技术的OMA DRM组合或分别发送的示意图;
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版权管理系统的结构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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