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数字电视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86493.4 | 申请日: | 2010-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48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罗笑南;魏筝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大学 |
主分类号: | H04N5/00 | 分类号: | H04N5/00;H04N5/44;G06F17/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006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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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字电视 设备 | ||
1.一种数字电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电视设备包括:
信号输入模块,用于接收输入的源信号;
信号处理模块,用于对信号输入模块中接收到的源信号进行处理,将信号转化为翻译处理模块可识别的源文本文件;
翻译处理模块,用于对源文本文件进行处理,翻译成用户需要的目标文本文件,输出文本文件和/或音视频文件;
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词法模型、句法模型和语义模型,翻译处理模块根据存储模块中的语法规则来翻译源文本文件;
信号输出模块,用于将翻译处理模块中的文本文件和/或音频文件输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模块用于对源信号进行解码,若在解码的过程中解析出源信号中存在文本信号,则直接抽取出文本作为源文本文件;若信号中只有音频信号无文本信号,在对信号进行解码后,将音频信号转换为翻译处理模块可以识别的源文本文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译处理模块用于在接收到源文本文件后,根据存储模块中的内容进行词法分析、句法分析,实现从源文本文件到目标文本文件的转换,并将目标文本文件进行复制,将目标文本中的一份文本文件转换为音频文件,然后将目标文本文件和目标音频文件一起传输给信号输出模块。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输入模块用于接收数字电视节目信号或者接收用户通过终端设备输入的信号。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字电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输入模块与一音视频输入输出模块连接,所述音视频输入输出模块用于为用户提供向数字电视设备输入源信号。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输出模块还与一显示模块连接,所述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文本文件信息和/或音视频文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输出模块还与一音频输出模块连接,所述语音输出模块用于将文本文件信息和/或音视频文件读报给用户。
8.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数字电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电视设备为数字电视机顶盒或者为数字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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