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酶制剂生产发酵废液应用于木薯原料生产酒精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97893.5 | 申请日: | 2010-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464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0 |
发明(设计)人: | 王君高;王乐;高晓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轻工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C12P7/14 | 分类号: | C12P7/14;C12R1/865 |
代理公司: | 济南金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19 | 代理人: | 赵会祥 |
地址: | 250014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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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酶制剂 生产 发酵 废液 应用于 木薯 原料 酒精 方法 | ||
1.一种酶制剂生产发酵废液应用于木薯原料生产酒精的方法,包括木薯粉粉浆、液化、糖化和发酵,其特征在于,在液化过程中不添加淀粉酶只单独添加淀粉酶发酵废液,或在添加淀粉酶的同时添加淀粉酶发酵废液;和/或在糖化过程中不添加糖化酶只单独添加糖化酶发酵废液,或在添加糖化酶的同时添加糖化酶发酵废液。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木薯粉粉浆,步骤如下:将木薯粉碎通过孔径为1.5~1.8mm的筛底制得木薯粉,然后按照重量体积比1∶2.5~3的比例将木薯粉与水混合,搅拌均匀,得木薯浆,所述重量体积比单位为:kg/L。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化,步骤如下:向木薯粉浆中加淀粉酶和/或淀粉酶发酵废液,混匀,控制在90~98℃下进行液化70~90min,得液化木薯浆。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淀粉酶添加量按每克木薯粉添加2~10个活力单位的淀粉酶;淀粉酶发酵废液添加量为每克木薯粉添加0.05~0.1mL淀粉酶发酵废液。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糖化,步骤如下:将液化木薯浆冷却到60℃,加入糖化酶和/或糖化酶发酵废液,混匀,控制在58~62℃下糖化0.5~1h,得糖化液。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糖化酶添加量按每克木薯粉添加80~110个活力单位的糖化酶,糖化酶发酵废液添加量为每克木薯粉添加0.1~0.2mL糖化酶发酵废液。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糖化的过程,加入糖化酶和/或糖化酶发酵废液,然后,再添加营养盐,添加量为每克木薯粉添加0~0.001克营养盐。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添加量为每克木薯粉添加0.0005~0.001克营养盐。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酵,步骤如下:将糖化液自然冷却至30℃,加入活化后的酿酒酵母,控制在30~33℃发酵7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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