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充电桩有效
申请号: | 201010198311.5 | 申请日: | 2010-06-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478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9 |
发明(设计)人: | 聂亮;郑正仙;邓光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市电力局;杭州大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逯长明;王宝筠 |
地址: | 310009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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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充电 | ||
1.一种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包括:参数确认模块,电磁锁模块和充电模块;
所述参数确认模块用于确认待充电的电动交通工具是否具有充电许可;
所述电磁锁模块用于在电动交通工具具有充电许可时将所述电动交通工具进行位置固定;
所述充电机模块,用于在所述电磁锁模块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固定之后对待充电的电动交通工具直接进行交流充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还包括:
到位确认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待充电的电动交通工具的插头是否已经完全对接至所述充电桩的插座上,如果是,则触发所述电磁锁模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还包括:
检测充电状态模块,用于实时检测所述待充电的电动交通工具当前的充电状态。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还包括:
开关电源模块,用于在所述待充电的电动交通工具就位之后,打开充电电源给所述电动交通工具开始充电,或者在待充电的电动交通工具未就位时,关闭充电电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还包括:
漏电保护模块,用于在给所述电动交通工具充电过程中产生漏电现象时,对所述充电桩及正在充电的电动交通工具进行保护。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还包括:
智能单相电度表模块,用于检测当前待充电的电动交通工具在充电过程中对充电电量进行检测。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还包括:
外设模块,用于当前充电的电动交通工具的性能参数和充电状态展示给电动汽车的用户。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还包括:
存储模块,用于保存电动汽车的电动交通工具的相关参数和类型。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还包括:
通信模块,用于将所述检测充电状态模块检测到的充电状态发送至所述充电桩的显示屏上,以向用户显示所述电动交通工具的充电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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