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广告过滤、插播和改插播功能的电视接收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99607.9 | 申请日: | 2010-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814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李煜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摩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5 | 分类号: | H04N21/45;H04N21/45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235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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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广告 过滤 插播 功能 电视接收 系统 | ||
1.一种电视接收装置的设计,用于对广告内容过滤、插播或重新插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计,其特征在于,系统包括局端(服务器端)和终端(用户端)两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计,其特征在于,局端设有对广播电视信号进行检测,必要时由值班人员确认后,讲广告的检测和插播时间信息、位置信息等,经IP网络送给终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计,其特征在于,终端接收机根据收到的信息,进行广告过滤、插播或替换。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计,其特征在于,系统的局端功能基本可以由IPTV服务器实现;广告内容的检测可以采用以码流时间作自动智能识别,辅以人工实时确认的方式。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计,其特征在于,接收终端应当具有足够的缓存空间,能讲所收到节目“时移”足够长,比如1-2秒,以保证配合“人在环内”的确认机制。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计,其特征在于,接收机应同时具有对广播节目和IP广告的解码能力,并有PIP处理能力完成画面的拼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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