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源通风隔声窗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11104.9 | 申请日: | 2010-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520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发明(设计)人: | 唐俊;贾荷香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正升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6B5/20 | 分类号: | E06B5/20;E06B7/02;E06B7/10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姚温明;熊晓果 |
地址: | 611130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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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源 通风 隔声窗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噪声控制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利用有源噪声控制技术来实现既满足通风要求,又能有效隔声保证建筑室内静音的有源通风隔声窗。
背景技术
现有建筑安装的窗,无论是木窗、钢窗、铝合金窗、塑钢窗等,主要的功能就是采光和通风。由于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噪声污染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之一,街道上的交通噪声、工地的施工噪声、邻里间的娱乐噪声等等,令人们日夜不宁、寝食难安。
目前采用隔声窗治理建筑噪声是一种较好的办法,特别是针对交通噪声效果比较明显。但是,人们开窗通风的习惯会导致隔声窗的隔声性能直接下降,因此普通隔声窗存在“开窗吵死,关窗憋死”的问题,而且采用隔声结构或吸声材料等降噪措施虽然对中、高频噪声较为有效,但是对低频噪声的控制效果不大。
现在,通风隔声窗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但通风隔声窗在处理工地施工噪声、铁路、机场噪声等噪声级超过80-90dB,噪声能量集中在低频250以下的噪声时存在很大的问题,通常需要以牺牲通风量为代价,通过增加通风通道弯折次数,减小风道面积等措施来解决低频噪声隔声问题,从而使制作工艺难度大大增加,制作成本也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发明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对低频噪声和高频噪声均能有效隔声,且具有良好地通风性能的有源通风隔声窗。
本发明采用有源噪声控制技术,又称为噪声主动控制,简称ANC,是应用计算机及电子技术进行噪声控制的新方法,其优势在于对低频噪声的控制。其主要思想是:在声场控制区域人为地产生一个与待控噪声声波幅值相等、相位相反的声波,前后两者叠加后实现相消干涉而达到消声目的。一般称噪声源为初级声源,产生控制声波的声源称为次级声源。噪声有源控制的理论基础是声波的杨氏干涉理论,即由声场的线性叠加原理可知,当频率相同,相位差恒定的两列声波相遇时,在空间产生相互干涉现象,如图1所示,当初级声源和次级声源振幅相等,相位相反时,对于初级声源而言,就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内达到消声的效果。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有源通风隔声窗,包括隔声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隔声窗上设置有有源隔声通风装置,所述有源隔声通风装置包括连通室内外的通风通道和有源噪声控制系统;
所述有源噪声控制系统包括次级声源、传感器和自适应有源控制器,所述次级声源设置在通风通道的壁面,所述传感器设置在与室内连通的进风口和与室外连通的出风口处,所述次级声源和传感器与所述自适应有源控制器电连接。
本发明所述的有源通风隔声窗,其所述隔声窗包括内外两层窗框,所述通风通道设置于内外两层窗框之间。
本发明所述的有源通风隔声窗,其所述通风通道由隔声板构成,在所述通风通道内壁设置有吸声层。
本发明所述的有源通风隔声窗,其所述设置于进风口处的传感器为单指向性特性的麦克风。
本发明所述的有源通风隔声窗,其在所述通风通道内、与通风通道水平的设置有至少一块微孔板。
本发明所述的有源通风隔声窗,其所述微孔板将通风通道分隔为均匀的气流通道。
本发明所述的有源通风隔声窗,其所述次级声源为扬声器。
本发明在现有通风隔声窗上设置有源隔声通风装置,利用有源噪声控制技术对低频噪声进行抵消吸收,同时采用在通风通道内壁敷设由吸声材料构成的吸声层以及通风通道内部的吸声结构对中高频噪声进行吸收,这样在保持良好通风性能的情况下,也能对低频噪声和高频噪声进行有效地降噪处理。
附图说明
图1是杨氏干涉原理。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立体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俯视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主视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二的立体图。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二的俯视图。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二的主视图。
图中标记:1为隔声窗,2为通风通道,3为次级声源,4为参考传感器,5为误差传感器,6为进风口,7为出风口,8为吸声层,9为微孔板。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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