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压缩编码装置和视觉显示控制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20499.9 | 申请日: | 2010-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452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2 |
发明(设计)人: | 福间宪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马哈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7/26 | 分类号: | H04N7/26;H04N7/5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刘光明;穆德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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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压缩 编码 装置 视觉 显示 控制 | ||
1.一种压缩编码装置,包括:
识别处理,所述识别处理识别以第一颜色表示形式渲染的像素数据的三个颜色分量是否均受到透明控制;
转换处理,所述转换处理根据映射规则将未受到所述透明控制的第一颜色表示形式的像素数据转换为第二颜色表示形式的像素数据,而根据所述映射规则将受到所述透明控制的所述第一颜色表示形式的像素数据转换为映射范围之外的预定值;以及
不可逆压缩编码处理,所述不可逆压缩编码处理对从所述转换处理输出的像素数据执行不可逆压缩编码,由此产生压缩编码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编码装置,其中,受到透明控制和具有所述映射范围之外的预定值的像素数据被施以可逆压缩编码,而未受到透明控制的、其数值根据所述映射规则落入所述映射范围之内的像素数据则被施以所述不可逆压缩编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编码装置,其中,受到透明控制的像素数据被进行映射,从而被转换为高于所述映射范围的上限值或者低于所述映射范围的下限值的预定值。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编码装置,其中,所转换的像素数据的三个颜色分量中的至少一个被施以可逆压缩编码,而所转换的像素数据的其他分量则被施以所述不可逆压缩编码。
5.一种接收压缩编码数据的视觉显示控制装置,所述压缩编码数据通过根据映射规则将像素数据的三个颜色分量从第一颜色表示形式转换为第二颜色表示形式而产生,所述视觉显示控制装置包括:
解码处理,所述解码处理是不可逆压缩编码的逆处理,对压缩编码数据进行解码;
识别处理,所述识别处理根据所述映射规则,识别像素数据是否具有映射范围之外的预定值;以及
显示控制处理,所述显示控制处理在从第二颜色表示形式再现第一颜色表示形式的像素数据的同时,对具有所述映射范围之外的预定值的像素数据执行透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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