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除油装置的湿法脱硫吸收塔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24981.X | 申请日: | 2010-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94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0 |
发明(设计)人: | 张殷;张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80 | 分类号: | B01D53/80;B01D53/50 |
代理公司: | 杭州宇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1 | 代理人: | 张宇娟 |
地址: | 310007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装置 湿法 脱硫 吸收塔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湿法吸收塔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有除油装置的脱硫吸收塔。
背景技术
湿法脱硫技术是现有最成熟、应用最为广泛的脱硫技术,目前国内外对湿法脱硫技术要求更高,要求能配合锅炉做不间断运行,因此取消旁路烟道是今后发展的趋势。绝大部分锅炉启动时采用投油的方式,导致锅炉出口烟气中夹杂油性液滴,油滴随烟气进入吸收塔后,一方面会使吸收塔内浆液泡沫增多,导致浆池液位虚高,使得浆池实际运行液位被迫降低,进而严重影响吸收塔的运行效果。另一方面,对于石灰石-石膏脱硫系统,油滴会随着结晶完成的石膏浆液一起至脱水系统,进而影响生成的石膏品质。另外,油对设备的长期运行也有腐蚀作用。综上,油滴的存在对吸收塔的安全运行会造成损害。因而,对于没有旁路的湿法脱硫吸收塔,浆液除油是个重要的问题。
常规的湿法脱硫吸收塔没有专有的除油设备或流程,油滴一般会附在石膏上或由废水携带从系统排出,效率很低且没有专门的针对性。
工业上常规除油方法为采用化学药剂或者采购专门的除油设备。因湿法脱硫技术浆液一般不添加其他药剂,以免药剂影响到石灰石溶解或者石膏结晶,而吸收塔内的浆液固体含量很高,很多专业设备不适用,并且增加费用以及能耗,因此,以上两种都不是适用于脱硫吸收塔的理想除油方法。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湿式吸收塔内浆液带油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占用场地少,能耗低,流程简单且适用于湿法脱硫技术的物理除油装置。
为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带有除油装置湿法脱硫吸收塔,它包括吸收塔本体和除油装置,所述除油装置包括两个低位布置且底部相互连通的箱罐或地坑,第一箱罐或地坑底部设有与高压空气管道相连的布气管,布气管上方设有滤网,第二箱罐或地坑内设有搅拌器和浆液泵;在吸收塔浆池液位或液位上方的塔本体侧壁上设有溢流口,该溢流口通过溢流管连通到第一箱罐或地坑内,浆液泵出口与回流管相连。
所述溢流口最低处与液位之间的距离为0-500mm。当浆池含油运行时,浆池内泡沫增加,导致液位提高,此时带泡沫的上层含油浆液会沿溢流管流出。常规溢流管道的入口端是约45度向上布置的,只能防止吸收塔内浆液溢流,本发明把溢流管道的入口端改为水平或向下倾斜设置,从而引导含油浆液顺利溢出。
本装置在第一个箱罐或地坑底部设有与高压空气管道相连的布气管,在布气管上方设有一层细密的滤网,布气管中喷出的高压空气通过滤网变成细小的泡沫,细小的泡沫促使油滴与浆液分离,最终,油滴会以泡沫的形式浮到浆液表面。运行一段时间后,第一个地坑浆液表面含油的泡沫,可以人工清除一次。
本装置在两个箱罐或地坑底部相通。第一个地坑底部的油份较少的浆液会自动流向旁边的地坑,在第二个地坑中,除油后混合均匀的浆液在浆液泵的作用下,可从回流管输送到吸收塔内使用。
所述第一个箱罐或地坑内无需布置搅拌器,空气的持续鼓入,能够有效地阻止浆液的沉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1)流程简单,简单改动就可以达到所需的除油效果;(2)无需增加新的设备,费用低,能耗低;(3)可以有效的除去吸收塔浆液中的油滴,对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有积极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带有除油装置的湿法脱硫吸收塔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附图。本实施例的带有除油装置的湿法脱硫吸收塔包括:吸收塔本体13,两个低位布置且底部设有连通管道12的箱罐或地坑1、2。第一箱罐或地坑1底部设有与高压空气管道3相连的布气管4,布气管上方设有滤网5;第二箱罐或地坑2内设有搅拌器6和浆液泵7,第二箱罐或地坑2内的干净浆液可以由浆液泵排出,并通过回流管9经回流口11流回吸收塔被重新利用。
所述的两个箱罐或地坑1、2成水平串联设置。在吸收塔浆池液位A或液位上方附近的塔本体侧壁上设有溢流口10,该溢流口的最低处与液位A之间的距离H优选为0-500mm。第一箱罐或地坑1通过溢流管8与溢流口10相连,该溢流口呈水平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224981.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