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立体显示模组及立体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26008.1 | 申请日: | 2010-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957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24 |
发明(设计)人: | 黄洁锋;李建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超多维光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3/00 | 分类号: | H04N13/00;H04N13/04;G02B27/2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何青瓦;陈华 |
地址: | 518053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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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体 显示 模组 显示装置 | ||
1.一种立体显示模组,其包括平面显示器和柱透镜光栅,该平面显示器包括多个子像素,该柱透镜光栅包括多个柱透镜,其特征在于:该平面显示器用于显示第一视差的数据和第二视差的数据的子像素为错行排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每个该柱透镜的轴的第一侧为第一列,第一列覆盖多个子像素,并且由第一列内的至少两个相邻子像素对应显示第一视差的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体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每个该柱透镜的轴的第二侧为第二列,第二列覆盖多个子像素,并且由第二列内的至少两个相邻子像素对应显示第二视差的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立体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该柱透镜在水平方向上至少覆盖两个子像素。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立体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该柱透镜周期宽度小于人眼可分辨宽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立体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该人眼可分辨宽度介于0.12毫米与0.15毫米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立体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该柱透镜相互平行且相对于水平方向倾斜设置。
8.一种立体显示装置,包括立体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该立体显示模组为权利要求1至7任意一项所述的立体显示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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