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泡沫钻井的泡沫循环利用方法中使用的醇类消泡剂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30522.2 | 申请日: | 2010-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859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孟英峰;万里平;李永杰;李皋;唐洪明;赵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石油大学 |
主分类号: | C09K8/38 | 分类号: | C09K8/38;C09K8/035;B01D19/04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詹永斌;吴彦峰 |
地址: | 6105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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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泡沫 钻井 循环 利用 方法 使用 醇类消泡剂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在泡沫钻井的泡沫循环利用方法中使用的醇类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醇类消泡剂包括至少一种结构式为R-OH、R为含4个碳原子或5个碳原子的烃基的低碳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醇类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低碳醇为正丁醇、异丁醇、正戊醇、异戊醇、新戊醇中的一种或多种。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醇类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醇类消泡剂还包括磷酸三丁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醇类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低碳醇与磷酸三丁酯的体积比为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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