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检测膀胱癌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38919.6 | 申请日: | 2010-07-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88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发明(设计)人: | 陈黎明;高忠汉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黎明;高忠汉 |
主分类号: | G01N33/574 | 分类号: | G01N33/574;G01N33/558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 11301 | 代理人: | 吴怀权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南县后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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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检测 膀胱癌 装置 | ||
1.一种用于检测膀胱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个样本接受垫,用于吸收尿液样本;
一个检测试剂垫,连接至该样本接受垫,且包含一类Polo激酶2(Polo-like kinase 2,PLK2)的第一抗体、以及一个与该第一抗体结合的金属颗粒;
一个显示膜,其连接至该检测试剂垫,且包含一个检验区及一个品质管控区;以及
一个吸收垫,其连接至该显示膜的该品质管控区,
其中,该检验区位于该品质管控区与该检测试剂垫之间,且包含固定于该检验区上的蛋白质,及结合至该蛋白质上的类Polo激酶2,且其中该品质管控区包含固定于其上的第二抗体,该第二抗体是该第一抗体的抗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样本接受垫及该吸收垫的材料是纤维素纤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检测试剂垫中的金属颗粒的粒径为小于或等于100纳米。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检测试剂垫中的金属颗粒的粒径为小于或等于80纳米。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检测试剂垫中的金属颗粒是金颗粒。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检测试剂垫的材料是玻璃纤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固定于该检验区上的蛋白质是牛血清白蛋白(bovine serum albumin)。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膜的材料是硝化纤维素(nitrocellulose)。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样本接受垫供以浸泡尿液样本的方式来吸收该样本。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样本接受垫供以滴入尿液样本的方式来吸收该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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