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媒体控制器及利用其共享网络间媒体内容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39187.2 | 申请日: | 2010-07-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04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发明(设计)人: | 林鸿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12/46;H04L12/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媒体 控制器 利用 共享 网络 内容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数字媒体控制器及利用其共享网络间媒体内容的方法。
背景技术
数字生活网络联盟(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DLNA)由索尼、英特尔、微软等发起成立、旨在解决个人PC(PersonalComputer,个人计算机),消费电器,移动设备在内的无线网络和有线网络的互联互通,使得数字媒体和内容服务的无限制的共享和增长成为可能。
目前,一个手持式装置可透过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虚拟专用网络)存取一个DLNA网络上的媒体内容,但仅可显示媒体内容到该联机的手持式装置,但却不能实现让一个DLNA网络的DMP可以获得及使用另一个DLNA网络上可以分享的媒体内容。
发明内容
鉴于以上内容,有必要提供一种共享网络间媒体内容的方法,应用于由第一数字生活网络联盟DLNA与第二DLNA构建的架构中,该第一DLNA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与第二DLNA通讯连接,该第一DLNA包括第一数字媒体控制器DMC,该第一DMC包括一个共享文件夹。该方法包括步骤:利用第一DMC设置登录帐号和登录密码,以确定登录该第一DLNA的其他DMC是否为合法登录;当接收到第二DLNA中的DMC透过VPN发送的用户输入的登录帐号和登录密码时,根据所设置的登录帐号和登录密码,判断该第二DLNA中的DMC是否为合法登录;当第二DLNA中的DMC是合法登录时,从第一DLNA中的数字媒体服务器DMS中查找可以分享的媒体内容,并将查到的可以分享的媒体内容存储在共享文件夹中;当完成对所查到的可以分享的媒体内容的存储时,通知第二DLNA中的DMC到该共享文件夹中获取媒体内容的列表;当第一DLNA接收到第二DLNA中的DMC透过VPN发送的存取列表中的媒体内容的请求时,将该列表中的媒体内容以串流封包的形式发送给第二DLNA进行共享。
此外,还有必要提供一种数字媒体控制器,该数字媒体控制器包括一个共享文件夹且位于第一数字生活网络联盟DLNA中,该第一DLNA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与第二DLNA通讯连接。该数字媒体控制器包括:设置模块,用于设置登录帐号和登录密码,以确定登录访间该第一DLNA的其他数字媒体控制器是否为合法登录;判断模块,用于当接收到第二DLNA中的数字媒体控制器DMC透过VPN发送的用户输入的登录帐号和登录密码时,根据所设置的登录帐号和登录密码,判断该第二DLNA中的DMC是否为合法登录;查找模块,用于当第二DLNA中的DMC是合法登录时,从第一DLNA中的数字媒体服务器DMS中查找可以分享的媒体内容,并将查到的可以分享的媒体内容存储在共享文件夹中;处理模块,用于当完成对所查到的可以分享的媒体内容的存储时,通知第二DLNA中的DMC到该共享文件夹中获取媒体内容的列表;所述的处理模块还用于当第一DLNA接收到第二DLNA中的DMC透过VPN发送的存取列表中的媒体内容的请求时,将该列表中的媒体内容以串流封包的形式发送给第二DLNA进行共享。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所述的网络间的媒体内容的共享系统及方法,利用共享文件夹,让一DLNA网络之外的其他DLNA网络中的数字媒体控制器DMC通过合法登录来获取该DLNA网络中的可以分享的内容。即让一DLNA网络中的数字媒体控制器DMC透过VPN获取另一DLNA网络中数字媒体服务器(Digital Media Server,DMS)的能共享的媒体内容列表,并提供给该DLNA网络中的数字媒体播放器DMP进行存取点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数字媒体控制器较佳实施例的应用架构图。
图2为本发明数字媒体控制器的功能模块图。
图3为本发明利用数字媒体控制器共享网络间媒体内容的方法的较佳实施例的流程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23918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