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山椒芽菜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45534.2 | 申请日: | 2010-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466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9 |
发明(设计)人: | 赵京献;郭伟珍;毕君;王春荣;王超;林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01G17/00 | 分类号: | A01G17/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域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12 | 代理人: | 苏艳肃 |
地址: | 050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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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山椒芽菜 生产 方法 | ||
1.一种山椒芽菜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①低温处理:11月中旬,选取1~3年生无刺山椒嫁接苗盆栽或用湿沙堆埋于冷库中,冷库内保持温度1~6℃,湿度50%~60%,每天光照时间8~10小时,黑暗时间14~16小时,保存达30~50天;
②移入温室:将无刺山椒苗木移入温室,控制温度:白天20~25℃,夜间13~18℃;空气湿度60%~80%;待椒芽萌发,生长10-15天后,开始对椒芽长度达到7~10cm的进行采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山椒芽菜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①中低温处理时,在冷库中保存40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山椒芽菜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①中,低温处理时间为30天;步骤②中,山椒移入温室后喷施50mg/L的赤霉素,每株用量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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