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麻辣火锅料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47014.5 | 申请日: | 2010-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24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8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文锋 |
主分类号: | A23L1/221 | 分类号: | A23L1/221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原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41109 | 代理人: | 赵磊 |
地址: | 463000***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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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麻辣火锅 | ||
1.一种麻辣火锅料,其特征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辣椒35~45份,花椒10~15份,红皮麻椒10~15份,调味料8~12份,植物油15~20份,牛油15~2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麻辣火锅料,其特征是由以下优选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红辣椒30份,花椒12份,红皮麻椒12份,调味料10份,植物油17份,牛油17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麻辣火锅料,其特征是所述的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丁香5份、草果6份、桂皮10份、小茴香4份、八角7份、白芷3份、孜然9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麻辣火锅料,其特征是:所述的植物油为花生油、芝麻油和菜籽油中的一种或者任意两种的混合物。
5.一种制作权利要求1或2所述麻辣火锅料的方法,其特征是:首先,将辣椒进行蒸煮处理,花椒、红皮麻椒与调味料用25~40℃的温水浸泡2~3小时;然后,将浸泡后的花椒、红皮麻椒与调味料沥水后粉碎成粒状;最后,将植物油和牛油加热混合与蒸煮过的辣椒和粉碎后的花椒、红皮麻椒、调味料一起煎制0.5小时以上,使其中水分含量低于10%即制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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