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抽拉导向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48825.7 | 申请日: | 2010-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912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30 |
发明(设计)人: | S·安德舒斯;A·霍夫曼;U·索博勒夫斯基;O·舍尔;A·戈格斯;L·施鲁博克;T·普赖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保罗黑蒂希有限及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88/04 | 分类号: | A47B88/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沈英莹 |
地址: | 德国基***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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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导向 装置 | ||
1.抽拉导向装置(1、1′),包括能安装在家具体上的导轨(2、2′)和能移动支承的滑轨(3、3′),其中,在所述滑轨(3、3′)上设有第一触发器(4、4′)和第二触发器(5、5′),用以与推出装置(6、6′)相接合,并且所述推出装置(6、6′)具有通过蓄能器(16、16′)朝打开方向被偏压的、能沿曲线导向部(9、9′)移动的带动件(10、10′),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动件(10、10′)能以如下方式在所述曲线导向部(9、9′)中移动,即:利用张紧的蓄能器(16、16′)将所述带动件锁定在第一终端位置中并且所述带动件在相对置的第二终端位置中被偏转,以便能够向打开方向释放所述第一触发器(4、4′)。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曲线导向部(9、9′)具有用于所述带动件(10、10′)的、包括弯曲的端部区段(90、90′、91、91′)的引导轨道,所述带动件(10、10′)能沿所述引导轨道来回移动。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动件(10、10′)通过所述第二触发器(5、5′)能从所述第二终端位置移到所述第一终端位置。
4.按照权利要求1至3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动件(10、10′)在至少一个终端位置垂直于所述滑轨(3、3′)的运动方向能偏转地支承。
5.按照权利要求1至4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动件(10、10′)偏转地设置在所述第一终端位置,以便能够向关闭方向释放所述第二触发器(5、5′)。
6.按照权利要求1至5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动件(10、10′)能够沿打开方向移动越过所述第二触发器(5、5′)并且能在关闭方向上接合。
7.按照权利要求1至6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曲线导向部(9、9′)上构造至少一个宽度较大的导向区段(92、92′、93、93′),在所述导向区段中能嵌入所述带动件(10)的销轴(11、11′、12、12′)。
8.按照权利要求1至7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动件(10、10′)以两个彼此间隔开的销轴(11、11′、12、12′)在所述曲线导向部(9、9′)中导向。
9.按照权利要求1至8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动件(10、10′)能通过所述第一触发器(4、4′)沿打开方向移动,并且在向关闭方向运动时在所述第一终端位置中能将所述第一触发器锁定在所述带动件(10、10′)上。
10.按照权利要求1至9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触发器(4、5)具有至少一个从所述滑轨(3)伸出的板条(40、41、42、50、51、52)。
11.按照权利要求1至10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动件(10)具有容纳部(13),所述触发器(4、5)的至少一个板条(40、41、42、50、51、52)能嵌入所述容纳部中。
12.按照权利要求1至11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触发器(5)能与自动拉进装置(7)接合。
13.按照权利要求1至12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拉进装置(7)具有能与所述第二触发器(5)接合的拉进带动件(73),所述拉进带动件经由蓄能器(76)向关闭方向偏压。
14.按照权利要求1至13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拉进装置(7)具有缓冲器,用以减缓所述滑轨(3、3′)向关闭方向的运动。
15.按照权利要求1至14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挡块(60),用以限定所述滑轨(3)向关闭方向的运动。
16.按照权利要求1至15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触发器(4、4′、5′)能移动地支承在所述滑轨(3、3′)上。
17.按照权利要求16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器(4′、5′)在一板(34′)上能移动支承地构成。
18.按照权利要求1至17之一项所述的抽拉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壳体(8′),在所述壳体中构造至少一个用于所述带动件(10′)的曲线导向部(9、9″)和至少一个用于所述拉进带动件(73′)的导向轨道(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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